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提报2022年度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提报计划的通知
兰陵政办发〔202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兰陵经济开发区、农高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规范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提报2022年度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报计划范围
2022年拟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办法、规定、实施细则、规则等)应列入提报计划;根据相关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年,其中暂行、试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最长不超过2年,凡是已到期而县政府又未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列入提报计划。
二、提报计划内容
文件名称、起草部门、指导思想、制定依据、主要内容、发布机关、提报时间(见附件)。
三、提报计划要求
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抓紧组织研究确定本部门2022年度拟制定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计划,如实填写计划表,于2022年4月10日前,加盖部门公章后报县司法局,由县司法局审核后,报县政府研究确定。凡未列入2022年度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原则上不予审查。
联系人:钱庆云 联系电话:5120556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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