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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xfb/2022-0000542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办发〔2022〕6号
  • 成文日期 2022-04-06
  • 发布日期 2022-04-06
  • 生效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兰陵政办发〔2022〕6号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兰陵政办发〔202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农高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单位:

《2022年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提高站位,统一思想。《政府工作报告》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是县政府向全县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是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要求,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目标引领、问题导向和结果评价有机统一,紧盯任务目标不动摇,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在穿透执行中落实落细。

二、对标对表,精准落实。县政府分管领导要主动靠上、加强指导、督促落实,研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分管领域各项重点任务圆满完成。牵头单位要发挥揽总作用,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压实压紧工作责任,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直各部门(单位)要对照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116项重点工作,树立大局意识、全局意识,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

三、严格督查,强化考核。县政府办公室将强化工作督导,建立任务台账,实行清单管理,进行不定期调度,对任务落实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进行跟踪督查、限期整改、全程问效;对整改不到位的,提报县政府严肃问责。县督委办要将《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作为考核重点,纳入县直部门、单位绩效考核,督促工作落实,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人民代表大会精神,确保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现根据县政府领导成员分工,将2022年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左右。(分管领导:张学超;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左右。(分管领导:张其伟;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3.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左右。(分管领导:张学超;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左右。(分管领导:朱元峰;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5.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左右。(分管领导:张学超;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张学超同志牵头负责的工作任务

6.实施“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全力做好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县建设。(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7.严格落实“四项制度”,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零容忍”惩处违法违规企业,抓好一线员工安全素质提升,全要素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8.推进“智慧监管”,抓实“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现“九小场所”、非煤矿山等领域突出问题的“破题”“提升”,推进亿元GDP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9.加快政务服务智慧化建设,深化“五减措施”,拓展“跨省通办”深度广度。(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10.推广电子证照,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11.完善“政企直通车”功能。(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12.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化转型,积极探索远程异地评标“跨省办”、专家“云签”。(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13.加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打造标杆型乡镇服务中心5个、村级服务站20个。(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14.建设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牵头单位:团县委)

15.开展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强化污染物溯源跟踪,全面治理企业无组织扬尘、挥发性有机物、PM2.5等大气污染源。(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16.深化河湖长制,加强水质监测,继续做好河流沿线污染源排查整治,确保4个国控、3个市控河流断面水质全部达标。(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17.系统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18.力争年内新入驻过亿元企业10家以上,加快推进光伏医药玻璃一期、鑫耀ALC二期等项目建设,打造智能制造示范区。(牵头单位:装备智造新城指挥部)

(二)张其伟同志牵头负责的工作任务

19.计划总投资152.5亿元,实施城建重点项目47个。(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20.新建中心路等7条道路,加快推进东一路、20号路等续建项目(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21.计划铺设供水管网5公里、雨污管网17公里,新增城区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22.加快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第三污水处理厂投产运维。(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23.全力攻坚西埝头等10处片区扫尾清零,打造塔山公园城市会客厅。(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24.加快法院家属院等7个老旧小区提质改造。(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25.加快推进万达、蓝海等项目建设运营,发展壮大商业综合体。(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26.深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清洁取暖、垃圾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拓展镇村宜居功能。(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27.积极争取用地计划指标,提高项目用地报批效率,力争报批建设用地2000亩。(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8.探索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9.加快鲁城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全面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创建。(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0.绿化1-2座荒山,植树造林400亩。(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1.建设“口袋公园”8处,新增城市绿地面积20万平方米。(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32.积极推广垃圾分类。(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33.更高水平推进“数字城管”。(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34.加快柞城河生态综合治理。(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苏妮娜同志牵头负责的工作任务

35.新引进过亿元工业项目50个以上,其中过20亿元项目3个、500强项目3个,力争到位资金110亿元。(牵头单位:县投资促进中心)

36.举办文化艺术节等群众文化活动。(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37.挖掘兰陵优秀历史文化,办好第四届荀子文化节。(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38.整合鲁南战役纪念馆、苍山暴动纪念馆等红色资源,做强“鲁南烽火”红色文化品牌。(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39.推动非遗文化产业化,做好柳琴戏、小郭泥塑、紫金砚等保护传承。(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40.争创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41.做好国家农业公园5A级景区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42.加快压油沟田园综合体、宝山前二期、兰陵王城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43.打造田园新城精品文旅小镇、压虎山庄国际休闲垂钓基地、兰陵王大型沉浸式演艺等特色景点,创建全国青少年红色旅游和劳动教育研学基地,拉动全县形成百亿级文化旅游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44.发挥“资源+营销”优势,办好农民丰收节、乡村文化旅游节等重要节会。(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45.在上海、杭州、南京等长三角中心城市举办文旅推介活动,积极对接重点企业,争取更多优质文旅项目落户兰陵。(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46.主动与费县大青山、蒙山、台儿庄、徐州等地区接轨合作,联合推出更多精品线路,完善“快行慢游”路网体系。(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47.力争全年接待游客突破760万人次,实现综合收入超50亿元。(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48.省级景区化村庄2个、市级2个。(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49.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提升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组织送戏下乡800次、放映公益电影7200场。(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50.县级文明村达到95%。(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51.持续开展“最美好人”系列活动。(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52.持续开展“美在农家”等系列活动。(牵头单位:妇联)

(四)任力同志牵头负责的工作任务

53.深化“五品五标”提升,推动“四进工程”实施,新增“三品一标”30个以上,打造长三角农产品供应基地10个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54.积极对接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持续拓展京津冀农产品市场。(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55.办好第十届兰陵菜博会,提升“苍山蔬菜”品牌影响力。(牵头单位:农业公园管理中心)

56.推进吨粮镇建设,新增高标准农田25万亩,争创全省高标准农田整县推进示范县。(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57.加大农机应用推广,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率突破90%,争创全省“两全两高”农机化示范县。(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58.年内新引进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企业2家以上,申报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家。(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59.加快中国农科院蔬菜花卉试验基地建设。(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60.加快绿沃川二期建设。(牵头单位:县农场)

61.争创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62.新建物联网农业基地9处,深化国家数字农业建设试点,加快兰陵农业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63.深化宅基地改革。(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64.严格落实5年过渡期内“四个不摘”要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65.创建党支部领办合作社40个。(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66.培育“鸿雁”人才500名,新增示范基地10处、提升5处;引进“归雁”人才260名,落地创业项目200个。(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67.培养新型职业农民350人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68.培育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4个、市级10个,市级片区1个。(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69.启动农牧固废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土壤改良。(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70.建设4条快速路、2条连接线、京沪高铁二通道兰陵段。(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71.启动高铁新城兰陵站建设。(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72.加快三峰山隧道建设。(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73.推动金石铁路物流园投入运营,完善城乡冷链物流设施,构建现代物流产业体系。(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74.实施农村公路路网提档升级行动。(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75.启动327国道临沭至神山段改建,加快518国道、231省道养护大中修工程。(牵头单位: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76.加快北外环、芙蓉桥橡胶坝建设。(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77.抓好投资2.1亿元的涝洼地治理。(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78.争创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79.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巩固提升散葬坟墓整治成效。(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80.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县乡村三级社会救助网络。(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81.完善幸福院等公益服务设施。(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82.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救助标准提高10%以上。(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五)朱元峰同志牵头负责的工作任务

83.新引进过亿元项目10个以上,其中过10亿元项目不少于3个,力争13个在建项目全部投产达效。(牵头单位:开发区)

84.完成市浸渍纸产业园一期,加快推进中成包装、鑫太湖电器等项目建设,投产运行翰宸电气项目,引进过10亿元项目2个。(牵头单位:棠林工业园指挥部)

85.培育产值过50亿元企业1家,新增“小升规”企业20家、“专精特新”企业1家,力争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86.打造“上云标杆”企业1家、5G应用示范试点1处。(牵头单位:工信局)

87.实施技改项目50个,技改投资增长15%以上。(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88.持续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发展“互联网+农产品”电商销售新模式。(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89.新增备案登记外贸企业20家,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70亿元,实际利用外资9000万美元,力争外贸进出口综合排名和实际到位外资达到全市上游水平。(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90.打造“鲁南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年内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家以上。(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91.加大科创经费投入,支持规上企业建设众创空间、院士工作站等科创平台,力争获批省市级重点研发项目3个、新增省市级科创平台5家。(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92.获批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1家。(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六)张新玉同志牵头负责的工作任务

93.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

94.推行“线上兰陵首发+线下双化联动”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解决渠道,全力化解各类信访案件。(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信访局)

95.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七)李怀疑同志牵头负责的工作任务

96.推进就业创业,新增城镇就业8000人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97.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上调至每人每年610元。(牵头单位:县医保局)

98.投资4.5亿元,完成文峰高级中学、理工学校、十一中等5个校区新建、改扩建工程,增加学位1万余个。(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99.新建普惠性幼儿园2所。(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100.加强初高中教育衔接,着力提升高中教学质量,实现“双一流”高校入学新突破。(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101.完成临沂一中文峰校区建设,确保2022年秋季前交付使用;同时,完善机制体制建设,在全县高中学校推行临沂一中办学模式,提升我县高中办学质量。(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102.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向社会输送职业技术人才2000人;加大企业定向培养,培训职工4000人次以上。(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103.规范民办学校管理,将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控制在15%以内。(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104.年内计划招聘教师750名。(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105.推进“双减”工作落实,扎实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整治。(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106.推动全民健身,举办第六届运动会。(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107.加快县医院东医疗区建设,完成县中医院新院区等5个建设项目,打造2-3个县级医疗分诊中心。(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108.年内实现省级卫生乡镇全覆盖、省级卫生村达到65%。(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109.扎实开展“中医药固本强基三年行动”,建设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1处、特色村级卫生室29家、精品国医堂2家。(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110.推进“医疗人才队伍补充行动四年计划”,年内招聘专业人员150名。(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111.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健全“源头防控+硬核隔离+精密智控”机制,全力筑牢防护屏障,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112.深入实施“四雁工程”,评选乡村振兴领头雁30名。(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113.实施“才聚兰陵”工程,引进省级以上高端人才20名,培育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22名,培养本土人才1000名,培训乡村振兴人才2000人次。(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八)张鹏同志牵头负责的工作任务

114.实现新增信贷支持乡村振兴20亿元,省农担担保贷款5亿元。(牵头单位: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115.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全面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牵头单位: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116.启动企业上市1家。(牵头单位: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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