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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xfb/2022-0000544
  •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办发〔2022〕9号
  • 成文日期 2022-05-16
  • 发布日期 2022-05-16
  • 生效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兰陵县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工作的实施意见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兰陵县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工作的实施意见
兰陵政办发〔2022〕9号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2年度兰陵县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工作的实施意见

兰陵政办发〔202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农高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工业经济发展后劲,培育更多具有发展活力、增长潜力和竞争实力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增长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通过重点培育、动态监测、定向服务等举措,推动全县具备升规条件的小微企业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全年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家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培育企业库。由县统计局依据税务、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等部门定期提供的企业行政记录资料,初步筛选“种子”工业企业(营业收入达1200万—1600万元)、“准规上”工业企业(主营为业务收入1800万—2000万元)建立兰陵县“小升规”企业培育库,进行重点培养。

(二)分类服务培育。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定期调研走访和动态监测分析,并根据统计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及时跟踪掌握培育库内企业生产运行情况,摸清企业在生产经营建设推进,以及申报纳统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分类梳理、精准服务,“一企一策”制定培育扶持计划,开展惠企政策推送、问题化解、帮扶指导等服务,提高培育效率;着力向金融单位、科研单位、同产业链大型企业推荐优质“种子”和“准规上”工业企业,助力企业发展壮大;针对企业遇到的各类问题,及时制定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协同会商反馈服务机制,定期通报问题化解情况,着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升规后第三年仍留在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内、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增长10%-20%(含20%)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10万元;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增长20%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20万元。营业收入以税务平台数据为准。

(四)加强融资扶持。推动政银企合作,鼓励银行机构开发针对对新升规和“小升规”培育库企业特点的专项金融产品,采取优先提供授信额度等方式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县工信局、财政局、人民银行兰陵县支行和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要积极化解新升规和“小升规”培育库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人民银行兰陵县支行和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要督促全县金融机构落实信贷政策,创新金融产品,优化信贷流程。人民银行兰陵县支行、县工信局要定期走访调研新升规和“小升规”培育库企业在运转上出现的难题,尽力满足企业合理的资金需求。县国有资产运营公司要利用市、县转贷资金,降低企业资金断裂风险和“过桥”成本,推动企业做大做强。

(五)强化用地支持。对新升规企业因增资扩产需要新增建设用地,且增资扩产项目符合我县鼓励发展产业、项目用地集约的,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对新升规企业遇到的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建立绿色通道,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在政策允许前提下提出解决办法,推动企业依法完善土地使用手续。

(六)规范执法检查行为。除查处投诉举报、开展大数据监测、办理转办交办事项、上级部门有特殊要求等情形外,全县各级各部门对新升规企业的执法检查事项原则上均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除直接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环境保护等确需重复检查的事项外,同一行业主管部门对同一企业开展的检查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小微企业成长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作用,统筹推进全县“小升规”培育工作,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议,研究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和矛盾;各职能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对培育企业,明确一名服务专员,定期调研走访,及时掌握培育企业发展动态,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培育企业快速发展。该项工作实行属地负责,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开展小微企业培育及“小升规”工作,县直相关责任部门提供业务指导。

(二)落实培育责任。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是“小升规”培育工作第一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小升规”培育工作,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县各级政策文件,做实各项收费减免措施,帮助企业减费降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开展涉企收费情况调研和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完善企业举报和反馈机制;县工信局、县科技局要择优推荐“小升规”培育企业申请各级中小企业和科技扶持专项资金。其他相关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职能科室,全力抓好“小升规”企业服务。

(三)强化督导考核。督考部门要加强对全县“小升规”工作的督促检查,将“小升规”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小升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成效较差的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1.兰陵县小微企业成长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兰陵县小微企业成长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春仲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朱元峰     县政府副县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成   员:车彦苍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发改局局长

             王爱星     县基层财政保階服务中心主任

             张永华     县工信局局长

             杨俊勇     县财政局局长

             闫   永      国家税务总局兰陵县税务局局长

             羿艳飞      县科技局党组书记

             邱合金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张   伟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祥明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庆贺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   林      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局长

            徐启飞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

            刘   尚      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刘会彬      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

            程学万      中国人民银行兰陵县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王爱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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