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兰陵县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兰陵政办发〔2016〕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卞庄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加快解决当前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152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15〕129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兰陵县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职责
在县政府领导下,研究制定完善解决大班额问题的政策、措施、体制和机制,向县政府提出建议;统筹做好城区教育资源布局,全面调整完善城镇普通中小学校建设规划;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和上级财政奖补资金,多方面筹措资金,保障资金投入;结合现有师资状况,认真研究教师补充工作,完善探索教师管理的机制,努力解决好“人”的问题;督导、部署严格落实教育设施配套“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三同步”制度;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组成
(一)召集人: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卞庄街道办事处、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组成。
(三)县教体局为解决大班额问题工作联席会议牵头单位, 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县教体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并确定1 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报召集人同意后予以调整。
三、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定期召开、由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由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也可以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二)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单位并报县政府。重大问题需经联席会议讨论后,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县政府决定。
(三)各成员单位要在联席会议领导下,主动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解决大班额问题工作。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研究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工作;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汇总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组织督查解决大班额问题建设项目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件:1.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兰陵县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工作督查方案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 薛 峰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召集人:王剑峰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张同峰 兰陵一中党委书记、县教体局局长
杨俊勇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督委办主任
王广辉 县编办主任
段培庆 县发改局局长
王荣修 县财政局局长
卞艳林 县人社局局长
刘砚秋 县审计局局长
刘继永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徐 琳 县住建局局长
苏保金 县规划局局长
宋 军 县房产局局长
汤兴华 县环保局局长
李玉坤 县水利局局长
周 振 县公安局政委
刘 尚 县金融办主任
廖俊宽 县物价局局长
周 谊 县人防办主任
米发荣 县农发行行长
孔庆文 县供电公司经理
申培鲁 县气象局局长
刘向雷 县地震局局长
姜志歌 县消防大队指导员
霍海涛 卞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房宝法 金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郑维新 大仲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晓莉 矿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杨 林 车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 波 下村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胡建伟 鲁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宋志强 尚岩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庆贺 向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 磊 新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建祥 兰陵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谭富龙 南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赵玉金 芦柞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郭学利 长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薛振涛 庄坞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佘沛强 磨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魏建成 神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继光 兰陵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张同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兰陵县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工作督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以下简称“解决大班额问题”)工作要求,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加强工作指导与监督,特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组织
(一)组织领导
督查工作由县政府组织,县督委办牵头,县编办、发改局、教体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住建局、规划局、房产局、金融办、物价局等部门参与。
(二)督查范围
1.县直有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由县政府办公室、县督委办牵头,督查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工作落实情况。
2.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作推进情况。由县督委办组织,抽调县直有关部门、单位人员,交叉分组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三)时间安排
自2016年3月开始,至2017年底结束,共安排4次督查。分别为2016年6月、11月和2017年4月、11月。
二、督查内容
1.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县直有关部门工作领导及推进机制建设情况,责任落实情况。各乡镇(街道、开发区)领导机制和日常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工作领导和实施机构建设及责任落实情况,签订责任书情况,工作督导、考核机制建设及落实情况。
2.经费投入保障情况。县财政局、教体局专项资金安排情况,县财政局、教体局、金融办、物价局等部门推动政策性融资情况、资金使用监管情况。各乡镇(街道、开发区)配套资金安排情况,累计完成投资情况,资金监管与使用情况,规费减免政策落实情况。
3.用地保障情况。县国土资源局、规划局、教体局等部门统筹落实用地需求情况,教育用地专项规划使用监管情况。
4.师资均衡配置情况。县编办、人社局、教体局、财政局等部门贯彻执行县政府解决大班额问题要求,落实师资配备情况。
5.新建、改扩建学校建设进展情况。县发改局、住建局、教体局等部门建设指导与服务保障情况。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校舍建设及设施设备配备进展情况,利用机关企事业单位闲置用房改建学校情况。
6.教育设施配套情况。县住建局、房产局、国土资源局、教体局等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教育设施用地和中小学布局建设规划落实情况,教育设施“三同步”制度落实情况。
7.社会舆论营造及公示公开情况。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社会宣传、发动情况,工作规划、工程进展及应公示公开事项公示公开情况。
8.工作成效。 县直有关部门解决实际问题、保障服务落实情况。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新增班数、学位数情况,现有大班额情况,创新性做法与举措。
9.工作建议。各级各部门对下步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督查方式
1.座谈。召开座谈会,与被督查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座谈,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收集有关意见和建议。
2.材料审阅。调阅有关档案、资料,对工作情况进行进一步了解和审核。
3.系统数据调取。调取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解决大班额问题网上平台数据,作为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作进展评价重要依据。
4.实地查验。选取部分乡镇(街道、开发区)项目现场进行验证。
四、结果使用
督查结束后,形成督查报告,督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县政府将按照督查结果对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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