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陵县2016年度交通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兰陵政办发〔2016〕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卞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兰陵县2016年度交通工程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陵县2016年度交通工程建设实施意见
为加快实施2016年度交通工程建设,不断提高道路出行条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扶贫开发等有关要求,全力推进交通工程建设,大力整治道路安全隐患,全面促进农村贫困地区开发,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创建和谐文明社会,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兰陵提供良好的交通基础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道路建设工程
1.交通重点工程。县乡道路坦马线、卞吴线、沂磨线(青竹—磨山段)、尚岩镇循环经济示范区道路、兰陵镇镇村公交道路、金岭镇沂邳路至沂台线道路、大仲村镇车庄至贤孝庄道路新建、改建工程,共63.558公里;安艾线(农场-兴明路口)、车向线(车辋段)、文峰山景区循环样板路岳下线支线等续建工程,共15.4公里。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31日。
2.县道中小修工程。卞车线、郯苍线、兰韩线、伽伏线(省道沂台线—新兴镇驻地)、岳下线(下村段)、平寺线、沂王线(流井—车辋段)等7条县道,共84.19公里。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31日。
3.精准扶贫道路工程。尚岩、下村、鲁城、车辋、矿坑、芦柞等6个乡镇24个库区贫困村和30个省定贫困村道路,共93.01公里。
完成时限:2016年完成一期工程42.71公里。
4.省派第一书记帮扶村道路工程。车辋、尚岩、金岭3个镇22个帮扶村道路,共44.3公里。
完成时限:2016年6月30日。
(二)危窄桥梁改造工程
112座危窄桥梁(中桥47座、小桥65座),改建88座、加固24座。一期工程改建46座、加固24座。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31日。
(三)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完成4条县道87.73公里、28条乡道274.1公里以及校车通行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完成时限:2016年9月30日。
(四)马路市场整治
完成85个马路市场(国道马路市场5个,省道马路市场17个,县道马路市场43个,乡道马路市场20个)搬迁。
完成时限:2016年7月31日。
三、建设标准及要求
(一)工作责任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县乡道路工程由县政府委托乡镇(含街道、开发区,下同)政府承担业主责任,县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实施。精准扶贫道路工程由有关乡镇负责实施。危窄桥梁改建工程由县交通运输部门统一设计、监理,乡镇政府承建。县乡道路安防工程由县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实施;村道安防工程由县交通运输部门统一设计、监理,乡镇政府负责组织招投标、建设。马路市场整治由所在乡镇政府负责,县国土、工商、城管、交警、交通、公路、安监等部门予以配合。
(二)项目管理
1.严格工程建设程序。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施工许可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交竣工验收制等相关制度,保证项目依法合规进行。
2.严格工程建设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公路工程建设、验收等标准规范,新建、改建农村公路的路基、路面和沿线附属设施应满足等级公路技术标准,四级公路一般应采用双车道标准,交通量小或困难路段可采用单车道,并按规定设置错车道。
3.严格工程质量监管。严把施工队伍关,强化施工单位资质管理,优选施工队伍。严把监管队伍关,建立健全政府部门监管、监理单位监理、施工企业自检、群众义务监督的四级质量监管体系。严把施工程序关,从原材物料进场、工程实验控制到施工工艺管理,都要严格把关。
4.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全面实施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安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要充分考虑安全性,落实安全对策措施,确保农村公路安全设施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工程交工验收要吸收相应层级的交警、安监部门参加,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通车运行。
5.严格后期管理养护。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公路工程养护标准规范,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和长效运行机制,加强后期管理养护,做到路基完好无损坏、路面平整无病害、桥涵配套设施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齐全无缺失,确保公路沿线路域环境和村容村貌改善明显,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县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县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管理,乡镇政府要成立专门队伍,抽调专门人员,加强乡、村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后期管理、维护,巩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成果。
(三)资金管理
1.资金来源。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道路工程、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马路市场整治等,乡镇政府要积极筹措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配套资金,县财政、交通等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补助资金。
2.资金拨付。道路建设、危窄桥梁改造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建设资金。马路市场整治和村级公路安防工程建设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对6月中旬完成马路市场整治的乡镇,属国省道的县财政奖励10万元,属县乡道的奖励5万元;7月中旬完成的,奖励金额减半。7月底前完成公路安防工程建设的乡镇,县财政给予80%的资金补助;9月底前完成的,县财政给予50%的资金补助。
3.资金监管。县、乡镇设立资金专户,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审计、财政部门应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对审计中发现的挤占、挪用、截留建设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项目实施中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环保教育,树立环保意识,加强环境和生态保护,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要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各有关单位、乡镇要结合工程实际,建立符合本辖区建设情况的安全管理办法,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切实保护施工人员和公路沿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交通工程建设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有关乡镇和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重大意义,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为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县里成立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县交通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和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制订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确保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廉政责任。各级政府和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加强对交通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防止滥用职权和腐败现象的发生。业主单位要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做到公正、公平、公开。认真推行“双合同”制度,建设、设计、施工、监督单位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承、发包双方应签订廉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承、发包单位内部也要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廉政责任落实到人。
(三)强化工作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县政府把交通工程建设纳入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县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检查,对工作开展好、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滞后、不按期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全县各新闻媒体,要紧密配合交通工程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广泛宣传交通工程建设的意义、政策,努力做到家喻户晓,赢得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