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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xfb/2022-0001938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办发〔2016〕10号
  • 成文日期 2016-03-31
  • 发布日期 2016-03-31
  • 生效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陵县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陵县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兰陵政办发〔2016〕10号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陵县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兰陵政办发〔2016〕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卞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兰陵县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陵县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兰陵县城市总体规划》、《兰陵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法治精神推进“新常态”下的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强化土地市场管理,坚持土地供应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和土地市场需求,建立以供给引导需求的新机制,严格控制增量,努力盘活存量,有效缓解用地矛盾,推动土地利用规范、节约、集约、高效发展,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16年度兰陵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2000亩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在2016年度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230亩,工矿仓储用地800亩,公共设施用地300亩,住宅用地670亩(其中经济适用住房30亩、普通商品房用地640亩)。

三、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落实县城区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区空间发展意图,引导工业向开发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推动人口向中心村、中心镇集聚,产业向功能区集中,耕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为推进我县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对各用途土地的供应采取有保有压的原则,控制生产用地,保障生活用地,提高生态用地的比例,加大城镇建设使用存量用地的比例,促进城镇用地效率的提高。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控制供地总量,积极盘活用地存量。优先开发利用空闲、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土地,加大闲置低效土地处置力度,在政府实物收储的土地范围内,按照规划要求,充分利用城市存量建设用地,能用存量的,决不用增量,大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各类有偿使用的土地供应应当充分贯彻市场配置的原则,通过运用土地租金和价格杠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经营性用地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价格,各类有偿使用的土地供应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用地最低价标准。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县发改、国土、住建、规划、房产等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附件:1. 兰陵县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 兰陵县2016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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