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6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兰陵政办发〔2016〕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卞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6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6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深化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县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强化依法行政工作统筹规划和组织推动
1.强化统筹谋划。制定《兰陵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暨兰陵县依法行政第六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完善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机制,规范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措施,为今后五年的工作提供科学指引和遵循。抓好《纲要》和依法行政“六五”规划的宣传贯彻。
2.完善组织推动机制。完善年初安排部署、年中督导调度、年末检查考核的工作推动机制。围绕县委、县政府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要求,科学设计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机制,确保考核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和督促作用。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创新项目展评活动,对已取得成效的项目进行规范提升,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3.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坚持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开展全县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报告会,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提高政府工作人员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能力。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4.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认真落实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定,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规范集体讨论制度。
5.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听取意见制度,扩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应当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按要求组织重大行政决策听证活动。
6.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建立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规定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
7.加强合法性审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在完成组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并经本单位法制机构合法性初审和有关部门会签后,将决策方案等相关材料,送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
8.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加强对法律顾问的培训、管理、考核和监督。扩展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法律事务范围,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立法、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的作用。推进县政府部门和乡镇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完善政府法律顾问聘用和退出机制,实现政府法律顾问队伍的动态管理、有序更新。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9.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出台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年度计划,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三统一”和有效期等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指导,政府法制机构要积极参与或组织起草重要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积极开展公开征求意见、调研论证、听证等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参与程度,增强规范性文件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10.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管。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公布、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等制度,定期发布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及时公布已出台的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提高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利用全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平台,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电子报备工作。开发规范性文件管理平台,对政府及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管理。
11.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建立文件有效期预警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政府法制机构要对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2.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减少执法层次,整合执法队伍,提高执法效率,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深入推进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在总结经验基础上,支持有条件的领域整合执法主体,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涉及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等情况的,依法履行报批手续。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1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深化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力争上半年实现突破。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抓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执法的监督力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资格认证制度。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4.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发布和动态管理制度,及时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强化科技防腐行政处罚系统应用,逐步实现对行政处罚行为的全过程监督。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行政执法记录规则和保存、查阅程序。严格行政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步骤、环节和时限,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原则,通过建议、提示、解释、告诫或制发执法建议书等方式,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自觉守法。
15.严把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关。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年内完成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和审核公告。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制度,全面推行网上考试和网上资格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考核机制,未经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并培训考试合格的,不予办理行政执法证件,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五、依法化解行政矛盾纠纷
16.深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依托全市行政复议案件管理系统,提高规范化水平。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大案件受理力度,切实规范立案审查。严控案件审理流程节点管理,切实提升行政复议效能。依托全省行政复议应诉管理平台,及时报送、录入行政复议应诉信息及相关数据。加强行政复议办案人员的配备,保障行政复议职能有效发挥。
17.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把书面审查和听证审查有机结合,提高听证审理规范化水平。深化案件听证公开制度,提高行政复议公开透明度。通过多种方式确保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强化行政复议的权威和公信力。对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诉求,有关行政机关要及时予以答复。
18.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按照“谁主管、谁出庭,谁负责、谁应诉”的原则,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认真研究分析行政诉讼法修订后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积极主动应诉,不断提升行政应诉水平。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促进行政应诉与行政审判的良性互动。增强行政应诉专业人员配备,切实提高行政应诉能力。
19.有效推进行政调解。对行政复议案件,通过行政复议立案时的审前调解、和解和办案过程中的听证调解等多种方式,提高行政调解效率。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行政诉讼、民商事仲裁等纠纷解决机制有效衔接配合,推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序对接。加大行政裁决力度,加强对行政裁决工作指导力度。
20.扎实做好仲裁工作。按照“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要求,加强临沂仲裁委员会兰陵分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提升仲裁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扩大仲裁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
21.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宣传调研。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多种媒介,传播法律知识,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法治精神,大力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围绕十八届五中全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针对重要领域、关键环节中存在的法律问题,组织开展相关专题的调研和理论研究。提高政府法制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加快政府法制网站建设。
22.加强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政府法制系统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强化政府法制机构人员配置,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政府法制机构建设的意见》,确保政府法制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与当前承担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相适应。全面提升法制业务水平,推进法制机构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推进镇街法制室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法制队伍的能力素质和工作水平,规范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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