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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xfb/2022-0001945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办发〔2016〕19号
  • 成文日期 2016-06-16
  • 发布日期 2016-06-16
  • 生效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陵县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陵县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兰陵政办发〔2016〕19号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陵县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兰陵政办发〔2016〕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卞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兰陵县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陵县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发〔2014〕1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4〕2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山东省县级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4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县级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17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从2016年起实施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财政厅文件精神,以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为重点,先行先试、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率先突破,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构建起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全面提升我县财政管理水平。

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透明高效。全面贯彻新修订的《预算法》,健全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提升预算管理规范化水平,努力实现预算管理各环节程序合法、科学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

2.高点定位,开拓创新。按照改革的总体部署,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从2016年预算编制入手,转变理财观念,创新管理机制,整体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3.因地制宜,力求实效。立足基层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预算管理中的突出矛盾与问题,加快建立与县域科学发展、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

4.配套联动,协同推进。坚持县乡联动,强化激励约束,有效调动各方面改革发展的积极性,凝聚共识、形成合力,确保改革试点顺利推进。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常态化预算公开机制。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专项资金、政府采购、财税制度、民生政策、预算绩效、国有资产等信息,以公开为抓手,促进相关领域改革。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县直部门和单位都要依法公开部门预决算。经县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政府预算、预算调整、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在批准之日起20日内向社会全面公开。经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在批复之日起20日内向社会公开。包括项目支出在内的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决算都详细公开。县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公开县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明细反映政府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乡镇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公开乡镇政府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面公开民生政策,凡是财政资金安排用于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支出政策,都要及时、准确、完整的向社会公开。

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将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健全“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加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统筹力度,增强政府预算综合调控能力。强化政府性基金统筹力度,将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投向类似的资金统筹安排,提高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投向类似的资金统筹安排,提高政府性基金使用效益。按照国家部署和省市政府要求,结合财税改革和法规修订,逐步取消城市维护建设税、排污费、探矿权和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专款专用的规定,由县级统筹安排使用。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推进部门综合预算管理,统筹部门各项收入安排支出。

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按照省政府县级现代预算制度改革要求,结合财税改革和法规规定,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整合重大项目资金、重点科目资金、转移支付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政府债务资金,将支持方向、扶持领域相关的财政资金整合使用,全方位优化公共资源配置,盘活各领域财政沉淀资金,提高财政资金整体使用效益。开展涉农资金管理改革,统筹整合涉农专项资金,支持农林水重点项目建设。整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推行公物仓制度,促进资产共享和合理流动,提高资产配置使用效率。

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建立健全税收保障机制,深化税式支出管理改革,强化涉税信息共享,增强县域税源管控能力,推进国税地税联合办税,强化协税护税措施,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坚持依法征税管费,切实提高县级财政收入质量。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全面推进“营改增”改革试点,积极落实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全面落实省政府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财务成本的30条政策措施,支持县域实体经济发展。

深化支出管理改革。硬化预算约束,规范县乡政府行为,预算未安排的事项一律不得支出,从严控制预算调整事项,减少支出随意性。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基层工资及重点民生支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坚持“费随事转”,变“养人”为“养事”,降低公共服务成本。完善县级转移支付制度,增强乡镇财政保障能力,全面落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津补贴政策,逐步提高村级经费保障水平。加强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强化扶贫等专项资金监管,推进依法科学理财,提高县乡支出管理水平。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全面推进绩效目标管理,对200万元以上的项目资金,按照“事前有目标、事中有监控、事后有评价”的要求全部进行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在项目的遴选、排序上重点考虑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未按要求填报绩效目标的,不予安排预算。扩大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范围,加大民生支出和产业类发展专项绩效评价力度,为科学安排预算、清理规范专项资金提供支持,并逐步将绩效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拓展到财政政策和部门整体支出等领域。大力推行第三方机构独立评价,提高评价质量和公信度。建立评价结果反馈机制,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部门单位,作为加强和改进管理的依据。建立评价结果与政策设计、预算安排有机结合机制,把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以及编制预算、分配资金的重要依据。研究建立重大项目评价结果通报制度,扩大绩效评价结果在本系统、本部门的公开范围,逐步推进绩效信息向社会公开。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杜绝政府及其部门违规或变相举借政府债务。区分存量债务性质,妥善化解债务风险。加强新增政府债券项目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债券资金,严禁用于经常性支出;建立新增债券项目库管理制度,提高政府债务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强化政府债务风险评估预警,有效防范财政风险。

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按中央和省统一部署,开展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全面核查政府部门各类资产负债状况,摸清政府“家底”。在前期试编的基础上,2016年继续开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全面反映县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及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选择部分预算单位开展政府部门财务报告试编工作。加强政府财务报告分析应用,服务基层政府管理需要。

深化财政投融资改革。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优先支持融资平台存量项目转型为PPP项目。充分利用省级PPP财政奖补政策、PPP发展基金、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推动我县PPP项目实施。健全PPP项目财政管理制度,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统筹控制财政支出责任。在财政可承受、风险可控制的前提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承接国家政策性贷款,支持县域重点民生项目建设。

除以上重点改革事项外,在深化预算编制改革、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政府采购与购买服务改革方面,按照中央和省市统一规定执行。

三、组织实施和政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预算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利益调整大,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上级有关精神,积极沟通协调,及时反馈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改革创新意识,加强组织协调,明确目标任务,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方案开展工作。

(二)严肃财经纪律。各级各部门要严格遵守《预算法》等财经法规规定,规范理财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编报预决算,按规定用途拨付和使用财政资金,预决算编报做到程序合法、数据准确、情况真实、内容完整。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要依法行使行政决策权和财政管理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县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对各部门、单位和乡镇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加大问责力度,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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