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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xfb/2022-0001956
  •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办发〔2016〕32号
  • 成文日期 2016-09-20
  • 发布日期 2016-09-20
  • 生效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 关于印发兰陵县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 关于印发兰陵县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
兰陵政办发〔2016〕32号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陵县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

兰陵政办发〔2016〕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卞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兰陵县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陵县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


为充分发挥地方史志工作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文化强县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山东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和《临沂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结合兰陵地方史志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充实和拓展地方史志成果体系,丰富和挖掘地方史志资源,充分发挥地方史志工作在促进兰陵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依法推进全县地方史志事业科学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兰陵提供精神动力、决策参考、信息服务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通过编修和开发利用地方史志成果,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丰富、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

2.坚持依法治志。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树立依法治志理念,培育依法治志环境。加大地方史志法规制度宣传力度,依法履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职责,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依法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3.坚持科学发展。以修志编鉴为主业,指导村镇(部门)志编修,统筹兼顾信息化建设、方志馆建设、理论研究、开发利用等工作,实现史志事业科学发展。

4.坚持改革创新。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编史修志优良传统,认真总结史志工作经验,正确把握发展规律,结合兰陵县地方史志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勇于改革,敢于创新,不断拓展史志工作领域,丰富史志成果表现形式。

5.坚持质量第一。坚持求真务实,确保质量,将精品意识贯穿于地方志书、年鉴、地情书编纂出版工作全过程,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编纂出版经得起历史检验、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地方志成果。

6.坚持修用并举。充分发挥地方志资源优势,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为目标,不断提高为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拓宽开发利用领域,增加开发利用途径,形成修用结合、良性互动机制。

二、目标与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实现志书品类多样化,加强方志理论研究,深入总结第一轮、第二轮修志经验和教训,做好第三轮修志准备工作。实现年鉴编纂优质化,实现一年一鉴、当年出版。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方志馆全面建成,加强对社会修志和编修地方史的指导与管理,基本形成修志编鉴、理论研究、质量保障、开发利用、工作保障“五位一体”的史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确保我县地方史志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二)工作任务

1.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2018年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积极组织开展部门志、行业志、专题志和街镇村志编纂工作,积极参与齐鲁名镇志、名村志文化工程,力争出版一批名镇名村志并纳入中国名镇志、名村志文化工程。健全完善志书质量保障体系,确保志书质量不断提升,打造一批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精品志书。全面总结第一轮、第二轮修志工作经验,认真研究修志工作的组织管理、运作模式、续修方式等,为启动第三轮修志做好准备。

2.大力推进年鉴编纂出版工作。县史志办切实担负起组织编纂地方综合年鉴的职责。自2016年起,年鉴编纂达到一年一鉴、当年出版,实现县综合年鉴编纂优质化。加强对编纂年鉴的行业、部门、单位的业务指导和质量管理,丰富年鉴品类。推动年鉴工作改革创新、提速增效,提升年鉴时效性,缩短出版周期,增强服务能力。

3.加快信息化建设。按照全国地方志事业信息化发展意见,广泛应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实现修志编鉴的数字化、网络化,建成地方史志全文数据库,面向社会提供服务。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升级完善地情网站和地情资料库软硬件设施,建设新的载体平台,构建多界面、多渠道、多元化、全方位的综合服务体系。加强地情网站和地情资料库管理,确保网络信息安全,不断提升资料储备,加速更新频率。

4.加强方志馆建设。把方志馆建设纳入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加快方志馆升级改造,以满足工作发展需要。开展数字化方志馆建设,实现资料数字化、传递网络化、信息共享化、使用便捷化,提高资料管理利用水平。方志馆建设要突出地方特色,突出兰陵所特有的红色文化、美酒文化、荀子文化、望族文化等内容。逐步实现方志馆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强化方志馆服务功能,工作日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提供地情服务。

5.深化方志理论研究。深入总结社会主义新方志和传统编史修志经验,用不断发展创新的理论成果指导工作实践。重视学会建设,强化学会管理,支持地方志学会和望族文化研究会年度理论研究活动和交流学习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全县性方志理论研讨会,营造良好氛围,推动理论创新,编辑出版地方志研究论文集,推出一批有分量的方志理论研究成果。

6.加大史志资料收集力度。加大依法收(征)集史志资料力度,健全完善年报制度并形成常态机制,按年度整理汇编地情基础资料。建立史志资料库,为修志编鉴和地情开发服务。运用社会调查、口述历史等方法,大力拓展资料收(征)集范围和渠道,建立能够全方位适应史志编纂、史志事业发展和方志文化建设需要的史志资料保障机制。

7.提高史志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广泛开展读志用志工作,推动史志成果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建立为重大活动修志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引导社会各界开展对史志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重大课题研究。加快修志成果转化,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扩大方志文化影响。发挥史志部门优势,深入挖掘和阐发红色文化,深入开展抗战研究,推出一批有分量的研究成果。

三、保障措施

(一)法治保障。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地方志工作条例》、省政府印发的《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等地方史志法规规章,健全与之相配套的规章体系建设,切实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建立修志工作动态管理机制,定期检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保障史志事业健康发展。定期开展政府行政执法检查和定期政务督查,依法纠正、查处执行不力和违法行为,保障地方志工作法规落到实处,开创依法治志新局面。

(二)制度保障。健全地方志工作机构主导、社会各界有序参与修志编鉴的途径和方式。健全和完善地情资料收集管理、修志编鉴业务制度和主编责任制,确保在篇目设计、资料收集、总纂统稿、志鉴稿评议、审查验收、出版发行、报送备案等环节均有章可循,保障志鉴质量。

(三)经费保障。要适应新时期地方史志工作要求,将地方史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地方史志经费与地方史志业务发展相适应。逐步改善工作条件,配备符合地方史志工作需要的现代化设施设备。保障信息化建设经费,确保地方史志信息化与全县信息化建设同步,在全市地方史志信息化建设中处于领先地位。

(四)队伍保障。重视选拔、引进、培养和使用符合地方志工作需求的人才,加强专兼职结合、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地方史志编修、研究工作队伍。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史志工作,利用购买服务、课题外包、建立志愿者队伍等形式,拓宽人才渠道,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加强地方史志工作队伍培训,分期分批轮训全县地方史志修志编鉴业务骨干,鼓励和支持业务人员接受专业继续教育,不断优化人才成长环境,全面提高地方史志队伍基本素质。建立县级史志专家库,充分发挥史志专家和社会各界有关专家、学者的作用,为史志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五)宣传保障。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史志部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新举措、史志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绩、史志工作者投身经济文化强县建设的新贡献。挖掘史志资源的现实价值、历史价值,设计宣传主题,创新宣传形式,推出一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宣传精品。

四、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和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史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做到“一纳入、八到位”(一纳入是指将地方史志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八到位是指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的工作机制。地方史志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要与其有效履行职能、顺利开展工作的要求相适应。

本规划纲要由兰陵县地方史志办公室负责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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