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2016年各乡镇(街道)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通知
兰陵政办发〔2016〕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卞庄街道办事处: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十三五”前三年度县区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的通知》(临政办字〔2016〕75号)、《兰陵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中下达和确定的指标,我县2016年耕地保有量1634969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463700亩。依据上述指标,参考建设用地指标和耕地后备资源情况,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分解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各乡镇(含街道,下同)对下达给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补充耕地面积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负全责,乡镇长(街道办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二、依照下达的四项指标,各乡镇于10月底前将指标分解下达到所辖各村。
三、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四项指标,加强监督检查,并组织好自查工作,2017年3月10日前将自查情况书面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汇总后报县政府。县政府将组织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四、各乡镇要完善与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相关的各类档案资料和台帐,加强基础资料管理工作。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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