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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xfb/2022-0001960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办发〔2016〕36号
  • 成文日期 2016-10-09
  • 发布日期 2016-10-09
  • 生效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各乡镇(街道)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通知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各乡镇(街道)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通知
兰陵政办发〔2016〕36号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2016年各乡镇(街道)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通知

兰陵政办发〔2016〕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卞庄街道办事处: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十三五”前三年度县区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的通知》(临政办字〔2016〕75号)、《兰陵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中下达和确定的指标,我县2016年耕地保有量1634969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463700亩。依据上述指标,参考建设用地指标和耕地后备资源情况,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分解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各乡镇(含街道,下同)对下达给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补充耕地面积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负全责,乡镇长(街道办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二、依照下达的四项指标,各乡镇于10月底前将指标分解下达到所辖各村。

三、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四项指标,加强监督检查,并组织好自查工作,2017年3月10日前将自查情况书面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汇总后报县政府。县政府将组织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四、各乡镇要完善与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相关的各类档案资料和台帐,加强基础资料管理工作。


附件: 各乡镇(街道)2016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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