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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xfb/2022-0002022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办发〔2017〕59号
  • 成文日期 2017-11-28
  • 发布日期 2017-11-28
  • 生效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陵县2018年县级部门暨乡镇预算和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陵县2018年县级部门暨乡镇预算和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陵政办发〔2017〕59号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陵县2018年县级部门暨乡镇预算和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陵政办发〔2017〕5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卞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兰陵县2018年县级部门暨乡镇预算和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陵县2018年县级部门暨乡镇预算和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实施方案


根据《预算法》及中央、省、市关于部门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2018年县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按照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各项部署,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以健全完善现代预算制度为方向,以压一般保重点、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主线,夯实管理基础,优化支出结构,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为兰陵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协调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二)相关措施及办法

1.调整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提高财政保障能力。2018年日常公用经费采取新的定额标准,用以满足和保障预算单位的业务工作需要。所有预算单位均按照单位在职人员的定员定额分类标准计算2018年公用经费(含机关、事业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机关、事业标准分别为公用经费总额的4%、2%),相应不再安排业务性项目经费。

2.立足精准全面编制预算,确保预算执行科学可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力度,着力解决预算编制不细、不实、不准的问题,切实减少预算调整。一是着力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各部门要改变以往先定资金规模再定项目的做法,将预算基础工作前移,提前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评审、招投标、预采购等前期准备工作,在“一上”阶段就将申报预算全部细化到支出用途,大幅减少代编预算规模。凡未经立项批复的基本建设类项目,一律不得申报预算。二是规范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完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将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和其他资金中符合政府采购范畴的项目全部编入预算,切实做到应编尽编。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明确采购品目、采购方式、代理机构、进口产品等要素,为政府采购“直通车”奠定基础。合理选用采购方式,发挥批量集中采购、定点采购、协议供货、小额自行采购的优势,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三是准确编列预算科目。“一下、二上”阶段,各部门要集中时间和精力将全部专项资金类项目按规定细化到具体科目和级次,提高编制的准确性。2018年政府采购类项目实施时,部门未细化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政府采购办不予办理采购手续。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约束机制,按科目、级次编制的预算一经县人大批准,一律不得随意调整。对年底部门单位基本支出结余结转部分,全部收回总预算统筹使用。

3.合理统筹部门执收收入,剔除影响预算执行的收支因素。各部门要充分考虑政策增减变化因素,结合往年收入执行情况,科学编制2018年非税收入收支预算,杜绝少编、漏编等问题,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超收部分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各部门应及时、足额征收非税收入,不得违规减征、免征、缓征非税收入,不得截留、占用或挪用非税收入。

一是非税收支。对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实行以收定支,有非税收入的预算单位,其公用经费、基本医疗保险支出,首先从其征收的非税收入中安排,不足部分,再用经费拨款安排。除法检两院和审计部门外,有关部门继续将罚没收入同步编入部门预算,对有罚没权限的执法部门,根据近三年罚没收入情况确定罚没收入预算数,执行中根据罚没收入完成情况按项目拨付资金。二是基金收支。进一步完善编制包括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彩票公益金等在内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各相关部门要根据2017年度各项基金收入完成情况以及对2018年相关情况分析,合理编制各项基金收入预算;财政部门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结合融资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确定支出预算,报经县政府审批后执行。三是融资收支。融资性城建支出,统一由兰陵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管理中心和政府购买服务办公室负责编报。四是县级医疗部门医疗费收入不再纳入预算管理,财政监督部门对医疗部门的医疗收支情况进行重点监管。编制和财政部门根据近年来医疗部门运营情况,合理确定补助比例。五是进一步加大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上级结转资金,对当年县级部门预算安排的资金,年底前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对不足两年的上级结转资金,要加快预算执行,不需要按原用途使用的,应按规定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2017年底结转资金占2017年预算数超过10%的部门,按5%比例核减其2018年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2015年按权责发生制核算的存量资金,2017年底仍未使用完毕的,一律收回统筹安排。

4.严控支出优化结构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强化节约意识,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一是严控新增资产配置。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存量资产登记审核和处置管理,符合新购资产条件的单位,要在相关资产配置标准限额内申报预算,原则上从公用经费中解决。二是严控“五项经费”支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按照从严从紧、只减不增原则安排,对巡视、审计、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部门单位违规使用“五项经费”的,下年度该项经费预算一律压减10%。三是合理安排预备费及预留经费。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确需实施的项目,采取“部门申报、财政评审、政府审批”相结合的办法,由单位提出申请项目经费的报告,财政部门组织人员对单位报送的项目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对资料齐全并具有可操作性的项目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报县政府批准后,按规定从预备费中安排,以减少预算追加,维护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四是科学合理设立预算科目。预算科目是社会公众了解政府支出投向的主要载体,也是人大审议和审计检查的重点。各乡镇、各部门要将准确编列预算科目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避免执行频繁调整,影响资金分配进度和预决算衔接。按照财政部部署要求,2018年起全国将启动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各部门编制的经济分类科目将同时转换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报送同级人大审议并向社会公开。人大审议通过后,经济分类科目随部门预算一并批复,作为部门经费来源和申请款项的控制科目,原则上不得突破控制限额。2018年执行中确需对“类”级政府经济分类科目进行调剂的,相关部门应报县财政局审核同意。

5.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提高财政支出效率。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夯实责任、提高质量、强化运用,推动资金使用管理绩效有新提升。一是科学编制绩效目标。2018年,各部门财力拨款200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类、专项资金类项目,要按照部门预算管理和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按“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原则,由各部门、单位编报绩效目标。对于财力拨款200万元以下的基本建设类、专项资金类项目,确实需要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在“一下”阶段下达预算控制数时,单独注明要求相关部门、单位填报绩效目标。凡未按规定编报绩效目标或编报绩效目标未通过县财政局审核的,一律不安排预算。二是大力推进绩效评价。各部门应认真落实绩效评价主体责任,在督促资金使用单位开展自评价的基础上,切实加大主管部门重点评价力度,与财政部门重点评价相互补充。进一步拓展第三方机构独立评价的资金范围和规模,完善评价机制,规范评价程序,不断提高评价质量和公信力。三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2017年已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要将评价结果与2018年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挂钩,对绩效良好的项目优先安排资金,绩效差的要进行整改,并酌情调减预算直至取消项目。各部门要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支出成本,增强支出责任。

6.加大预算公开力度,全力打造阳光财政。按照《兰陵县县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方案》规定,全面推进政府预决算、三公经费、部门预决算、预算绩效、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8个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推动专项资金信息公开,重点公开资金目录、管理办法、申报指南、分配结果、绩效评价等信息,提高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的透明度。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健全信息披露机制,严格按规定的范围、内容、时间和程序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18年,除涉密部门外,要全部公开部门预算,涉密部门要提供相应的涉密文件。

(三)编制内容

遵循结构稳定、数据完备、简捷高效的原则,2018年县级部门预算编制报表体系尽量保证方便运用,具体分为基础资料录入表、预算编审录入表和项目数据录入表三大类。通过“部门预算管理系统”进行填报。报表包括:单位基本信息及支出情况表、在职人员、离岗退养人员、离退休人员工资情况表、退职人员情况表、临时人员工资情况表、遗属补助情况表、机动车情况表、非税收入预算安排依据及测算说明表、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支出项目预算表、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表、政府采购预算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计划表等。

(四)编制方法

1.基础资料数据录入:主要完成在职人员、离岗退养、离退休人员、退职人员、临时人员、遗属补助情况、机动车情况,依据单位的真实情况,据实填报,有增减变化的要作出相应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在职人员工资:统一按照2017年11月份工资执行标准计算。

基本养老保险金:缴费基数×20%。

机关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工资收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指警衔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资金〕

事业单位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工资收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指警衔津贴、特殊教育津贴、教龄补贴、护龄津贴、特级教师补贴等国家和经国家批准由省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

职业年金:缴费基数×8%。

机关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工资收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指警衔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资金〕

事业单位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工资收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指警衔津贴、特殊教育津贴、教龄补贴、护龄津贴、特级教师补贴等国家和经国家批准由省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

基本医疗保险:在职人员:缴费基数×6%;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8%;大额救助金:单位缴纳60元/人/年。

机关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工资收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指警衔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资金〕

事业单位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工资收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指警衔津贴、特殊教育津贴、教龄补贴、护龄津贴、特级教师补贴等国家和经国家批准由省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0.7%。

机关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工资收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指警衔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资金〕

事业单位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工资收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指警衔津贴、特殊教育津贴、教龄补贴、护龄津贴、特级教师补贴等国家和经国家批准由省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0.4%

机关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工资收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指警衔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资金〕

事业单位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工资收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指警衔津贴、特殊教育津贴、教龄补贴、护龄津贴、特级教师补贴等国家和经国家批准由省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

住房补贴:基本工资×35%。

住房公积金:(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不含独生子女费)+住房补贴)×12%。

物业补贴:按职务职称标准计算。

公车改革补贴:按编办批复的实有人数实际职务职称标准计算。

乡镇偏远津补贴: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的实有人数和应享受的标准计算;

独生子女费:按享受的人员每月5元计算;

遗属补助: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的实有人数和应享受的标准计算;

特岗补贴:统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批复执行;

抚恤费、丧葬费及安家费等一次性的项目:统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年的批复执行。

年终一次性奖金:按月基本工资计算,人员性质为见习人员的,年终一次性奖金为零。

精神文明奖:各单位根据自己情况,自行从单位经费中安排,不再统一安排专项资金。

2.预算编审数据录入:主要完成部门预算的录入,是预算部门上报的基础预算数据,也是财政部门审核的重点。

部门收入预算建议计划要积极稳妥。各部门要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增减变动因素测算本部门组织的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政府非税收入。必须如实填报,不能少报、漏报。

部门支出预算全面按照零基预算编制。各部门支出预算建议计划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财力安排首先保障单位基本支出的合理需要,以保证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工作正常运转。项目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规划,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根据财力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年度工作目标和各项事业的轻重缓急,合理安排项目支出预算。

2018年预算单位日常公用经费采取二类四档定额标准(附预算单位公用经费分类标准表),用以满足和保障预算单位的业务工作需要,定员定额标准确定后,所有预算单位均按照单位在职人员的定员定额分类标准计算2018年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预算单位在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主要是完成本单位预算数据的录入、审核、汇总、上报等工作,为财政部门进一步对各部门预算数据进行审核、修改、汇编,提供基础数据。

3.项目数据录入:行政事业单位的项目是反映单位年度工作过程中,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的一次性工作。项目的设立应有一个明确的目标,每一个项目应有明确的开始和结束时间,项目应区别于单位日常性、连续性的重复工作。项目分为基本建设类、收费执收成本类、定额定项补助类、专项资金类、业务经费类。部门单位在申报前应根据本部门、本行业发展规划,对项目进行必要的科学论证,并提出可行性报告,详细说明项目安排依据、组织实施计划和经费预算情况,并按项目的轻重缓急,进行合理排序。

乡镇、街道、开发区2018年预算继续按照兰陵政办发〔2017〕7号文件精神结合部门预算的要求进行编制。

二、2018—2020年财政规划编制工作

结合2017年预算安排和2018年预算申报,各部门要调整完善2018—2019年规划,增加编制2020年规划,形成新一轮部门中期财政规划。规划编制中,各部门要将编制重点聚焦在支出政策上,对规划期内涉及财政支出的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项进行研究,并按照轻重缓急原则排序,提高规划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一步增强对年度预算的指导性和约束力。

(一)基本支出规划编制。为减轻工作量,便于操作,2019年、2020年基本支出规划由县财政根据各部门填报的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和调整工资或津补贴政策情况进行统一预计,部门单位不需填报。各部门发生机构、编制或人员变化的,待编制相关年度预算时进行调整。

(二)项目支出规划编制。各部门要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及对口市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等,研究提出2019—2020年涉及财政支出的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项,按照轻重缓急原则进行排序,科学预测中央、省、市级相关领域转移支付资金规模及吸引带动社会投入情况,合理编制本部门项目支出规划及非税收入规划,与部门2018年“一上”项目预算一并提报。为提高规划编制效率,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2019、2020年规划以2018年预算为基础编制,编制的专项数量和资金规模不得突破2018年预算。对因实施上级新改革、新政策或对资金规模有明确要求,确需突破2018年预算控制数的,应提前和财政沟通说明。

三、编制时间和报送程序

部门预算按照部门编制、财政审核、政府同意、人大批准、财政批复的完整步骤进行,实行“两上两下”的编报程序,具体如下:

(一)“一上”阶段。2017年11月29日前,各单位按规定要求,在部门预算管理系统中完成数据填报,重点完成“人员情况、支出项目录入和非税收入征收计划及非税收入征收成本”的相关数据信息,同时将基础信息材料、项目支出申报材料、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项目规划)等一并报送县财政局归口科室审核后,再报预算科复核,有非税收入的单位要先报预算外资金管理局计财科审核收入计划,再报相关业务科室。

(二)“一下”阶段。由财政局归口科室审核、修改后,归口汇总报预算科汇总复核,经财政局党组研究报经县政府同意,县财政局向县直部门单位下达预算指标控制数,具体包括部门非税收入预算及非税收入征收成本、部门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预算控制数等。结合2018年部门预算控制限额确定情况,县财政局一并下达各部门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项目规划)控制限额。

(三)“二上”阶段。县直部门单位根据县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指标控制数,细化编制本部门单位的预算草案,并将全套部门预算输出报表及相关资料,连同电子数据分别报送县财政局各归口科室。随年度预算“二上”一并报送按“一下”控制限额细化后的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项目规划)。同时,在“一下”控制数内,按要求认真填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计划表》和《政府采购预算表》,报县财政局各归口科室初审后,分别送预算绩效管理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核汇总。

县财政局在审核汇总部门预算草案的基础上,编制县级政府预算草案,按规定程序报县政府、县人民代表大会审批。对各部门单位报送的“二上”中期财政规划进行审核汇总,编制形成县级部门中期财政规划草案后按程序报批。

(四)“二下”阶段。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县级政府预算草案后,县财政局按规定时限正式批复部门预算。县财政局对各乡镇、各部门报送的“二上”中期财政规划进行审核汇总,编制形成县级部门中期财政规划草案,按程序报批后,及时下达各部门。

四、编制要求

2018年是我县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县级现代预算管理试点县”后的第三年,做好明年预算和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意义重大。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适应新形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圆满完成编制工作任务。

(一)突出保障重点。当前我县经济财政运行形势不容乐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随着全面推开营改增等一系列减税清费政策的实施,财政收入形势十分严峻,刚性增支压力持续加大,县级预算平衡压力空前突出。对此,各部门要有清醒认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支出需求,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安排预算,确保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落实到位。

(二)转变理财观念。各部门要切实强化统筹意识,加大对部门各类资金、各类资源的统筹整合力度,保障重点事业发展。进一步增强预算绩效观念,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真正将有限的资金花在刀刃上。

(三)加快项目落实。相关部门要把加快项目落实作为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推动决策部署落实的重要举措,打好提前量,做到预算一经批复或下达、项目即可落实、资金即可使用。要严格落实预算法要求,确保按照规定时限批复预算、下达资金。

(四)提高编报质量。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整改审计发现问题为契机,进一步夯实基础管理,将提高预算列支科目、列支级次的准确性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减少执行调整的规模和频率。加强预算与决算数据比对,确保上下年度部门预决算数据口径衔接一致,相关项目支出逻辑审核无误。各部门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申请建议以及部门预算草案要经过部门单位集体研究,报送的有关报表资料,必须由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对因部门单位不重视、考虑不周到、工作不细致,导致编制的预算不能满足正常运转需要的,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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