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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xfb/2022-0002168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办发〔2018〕37号
  • 成文日期 2018-12-17
  • 发布日期 2018-12-18
  • 生效日期 2018-12-18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发展农业“新六产”的实施意见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发展农业“新六产”的实施意见
兰陵政办发〔2018〕37号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发展农业“新六产”的实施意见

兰陵政办发〔2018〕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积极培育和发展农业“新六产”、推进我县新旧动能转换和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通供销链、完善利益链,打造农业产业化升级版,再创农业发展新优势,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农业“新六产”的意见》(鲁政办字〔2017〕208号)和临沂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农业“新六产”发展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8〕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准确把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部署,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在“种养加”、“贸工农”、“产加销”一体化的基础上,开发农业多种功能,促进农林牧渔业与加工、流通、旅游、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产业链相加、价值链相乘、供应链相通“三链重构”,塑造新产业新业态,培育产业融合发展新主体,建立多形式利益共享机制,全面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融合发展。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培植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激发农业“新六产”发展内生动力。

——坚持市场导向,政府服务。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元化农业“新六产”。

——坚持因地制宜,示范带动。依托兰陵特有的农业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市场条件,探索发展具有兰陵特色的农业“新六产”,通过试点示范,形成发展农业“新六产”良好态势。

——坚持农民主体,共建共享。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强化利益联结,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保障农民获得更多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三)任务目标

到2020年,终端型、体验型、循环型、智慧型等新产业新业态加速发展,农业“新六产”对农民增收贡献率显著提高,全县建设农业竞争力明显提高、农村活力显著增强、农民收入持续增加的“新六产”示范乡镇2个,培育产业链条完整、运行机制健全、带动作用明显、利益联结紧密的农业“新六产”示范主体4家,形成全环节提升、全链条增值、全产业融合的农业“新六产”发展格局,加速我县现代农业发展步伐。

二、全方位发展农业“新六产”

(一)发展品牌农业。以“产自临沂”现代农业品牌传播体系为载体,持续发力建设兰陵农业品牌。以农产品加工业为骨干,向前延伸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原料基地,向后延伸发展流通业和餐饮业,构建农产品从地头到餐桌、从初级产品到终端消费无缝对接的产业体系。在粮油加工、果蔬加工、畜产品加工、特色农产品加工等领域打造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加工水平高、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作用大的农产品加工业经营主体,培育一批产品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知名品牌。(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二)发展生态农业。以发展农业“新六产”为契机,积极开展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规模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基地。在农业各产业间打造“资源—产品—农业废弃物—再生资源”完整的农业生物产业链,推广应用环保技术,加大废弃物处理力度,实现加工企业的清洁化生产,发展绿色循环经济。(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发改局、县节能办、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县环保局)

(三)发展设施农业。持续实施农业提质增效行动,每个乡镇(含街道、开发区,下同)从资源禀赋和区位特点出发,确定1—2个主导产业予以重点扶持,发展规模化、生态化种养业,形成“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的特色产业发展带。按照标准化、品牌化、智能化生产管理的要求,大力支持发展设施蔬菜、设施食用菌、设施花卉等设施农业,推动产业集中布局,集约高效发展。对投资建设设施农业基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雁阵工程”的有关政策给予一定的奖励。(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局、县国土局)

(四)发展休闲农业。立足农业多种功能的挖掘与拓展,发展参与式、体验式、娱乐式创意农业,打造农业发展新亮点,培育农业发展新动能。依托优势景观资源和乡村文化底蕴,推出一批湿地公园、农事体验庄园、畜牧体验牧场、中医养生基地等乡村旅游产品,打造一批集现代农业科技、观光休闲、垂钓、农事采摘、民俗文化及配套的食、住农家乐为一体,生态环境优美、产业功能完善、景观景致独特的综合性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园区。(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县环保局、县旅游局)

(五)发展智慧农业。立足科技进步和模式创新,发展智慧农业、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加强企业、农户与电商企业、电商平台的对接,探索发展“线上营销、线下成交”经营模式。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县乡村三级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力争到2020年成功创建“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打造我县农产品企业网上聚集区。健全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全链条标准体系,构建县、乡镇监管追溯平台,到2020年主要农产品全部实现可追溯。(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经信局、县农安办、县科技局、县供销社)

三、培育农业“新六产”带动主体

(一)加强家庭农场生产能力。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农户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支持粮食、蔬菜、畜禽等领域的专业大户向家庭农场转型。健全家庭农场管理服务,完善家庭农场名录制度,鼓励家庭农场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场创建活动,支持家庭农场争创省、市级示范场,领办合作社。支持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贮藏、直销,实现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品牌化营销。到2020年,全县家庭农场达到900家,培育市级以上示范农场50家。(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水产局、县林业局、县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提升农民合作社服务能力。支持普通农户、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鼓励农民合作社围绕产前、产中、产后环节从事生产经营和服务,带动发展专业化生产,促进龙头企业发展加工流通。引导农民合作社按产业链、产品、品牌等组建联合社,发展农产品储藏、运销及产地初加工;支持有能力的农民合作社争创国家、省、市级示范社和创办龙头企业。到2020年,发展合作社达到2020家,建立政府优先扶持合作社发展名录,培育市级以上示范社260家。(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水产局、县林业局、县供销社)

(三)增强农业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实施龙头企业壮大工程,持续开展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评选认定和监测,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应用新理念,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展精深加工,建设物流体系,健全农产品营销网络,主动适应和引领产业链转型升级。鼓励龙头企业强化供应链管理,制定农产品生产、服务和加工标准,示范引导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从事标准化生产。引导龙头企业发挥产业组织优势,创新发展订单农业,以“公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公司+家庭农场”等形式,联手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到2020年,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发展到75家,龙头企业产值突破65亿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四)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建立以政府部门主导,外联农业科技院所、内牵新型经营主体,组建集农科教、产学研于一体的现代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联盟。整合农业科技创新资源,完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多方引进高端农科教资源“为我所用”。鼓励有经济管理服务职能的粮食、供销、邮政、农机、烟草等部门,向农村延伸农资供销、农机作业、土地托管、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服务职能,打造为民服务综合平台。支持经营性服务组织为农民提供生产、加工、贮藏、销售、科技、信息、融资、保险等农业生产全程服务,实现规模化经营与农民共享收益的有机统一。制定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行为。(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局、县农机局、县供销社、县邮政公司,县烟草公司)

四、做优农业“新六产”发展载体

(一)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与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等相结合,加快设施农业、畜禽养殖、农产品流通加工、休闲农业等领域的创业创新,到2020年全县培育一批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的农业“新六产”特色小镇,配套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具有公共服务、商贸信息、文化展示和旅游信息咨询等功能的综合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县卫计局、县旅游局、县财政局)

(二)因地制宜建设美丽乡村。坚持政府引导、规划先行、群众自愿、社会参与,推进乡镇控制性详规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推动建筑设计下乡、技能培训下乡,开展田园建筑示范。引导农村强化产业支撑,深入推进农村道路、厕所、房屋等“七改”工程,完善基础设施,延伸公共服务,创新管理体制;对小而散、空心化严重的村庄,有序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引导其向城镇驻地周边或已建新型社区聚集。每年建设1个以上美丽乡村重点片区,10个左右的市级示范村,带动提升60个左右的村社,确保2020年美丽乡村覆盖率达到60%。利用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美的优势,大力发展休闲旅游,建设生态观光型、民俗民宿型、农事体验型美丽乡村。(责任单位:县农工办、县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旅游局、县财政局)

(三)推动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加快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田园综合体“三园一体”建设。打造生产先进、产业形态多元、功能丰富多样、旅游要素完备、综合效益突出的现代农业综合发展平台,吸引龙头企业和科研机构建设运营产业园。鼓励农户和返乡下乡人员入园创业就业等多种方式,参与建设、分享收益。高标准规划建设压油沟、百草谷、山里王等田园综合体,带动形成核心产业、支持产业、配套产业、衍生产业于一体的涉农产业集群。依托各类涉农园区(基地),通过政策集成、资源集聚和服务集中,建设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五、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一)推进多方式合作。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之间联合与协作。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支持龙头企业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签订产前订单合同,合理确定收购价格、提供资金扶持,形成稳定购销关系。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聘用已流转土地或以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农民,并为其提供技能培训、工作岗位和社会保障,拓宽农村富余劳动力稳定就业渠道。(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县畜牧局、县供销社)

(二)完善利益分配机制。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或二次结算”等方式,与农户建立稳定的合作发展关系,促进农户直接受益、均衡收益。支持农户将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权、水域滩涂养殖权等产权入股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实行“租金保底+股份分红”等方式的收益分配机制,让农户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鼓励村集体牵头组建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入股合作社,切实保障农民土地入股收益。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支持土地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流转,发展蔬菜、食用菌、花卉、林果等产业适度规模经营。(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发改局、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供销社)

(三)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稳定土地流转关系,合理确定流转年限,推广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等计价方式,规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租赁农地行为,建立规模流转土地经营权分级备案制度,按照土地租赁面积分别向县、乡镇备案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情况等。规范涉农合同内容,严格合同管理,建立健全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建立土地流转、订单农业等风险保障金制度,完善农业再保险体系和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为农业保险提供持续稳定的保障。(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国土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金融办、县人民银行)

六、健全服务保障体系

(一)强化财政支持。落实中央财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向发展农业“新六产”倾斜。统筹安排省市涉农资金,重点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发展壮大。在现有资金渠道内,加大对生态循环、休闲观光、农业园区、品牌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投入,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发展农业“新六产”。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体投资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引导其参与国家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区等建设。(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局)

(二)强化科技支撑。大力实施“农业科技展翅行动”,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到2020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3%。积极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对接,围绕智慧农业、设施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等前延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实施一批科技创新发展计划项目,对自主研发、人才引进等给予资金扶持。实施“归雁人才”工程,支持“归雁人才”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归雁人才”开展的农业科技创新,按照“归雁工程”的有关政策给予一定的奖励(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局、县水产局)

(三)支持品牌建设。持续扩大苍山大蒜、苍山辣椒、苍山牛蒡、苍山蔬菜等特色产业的品牌影响力,巩固扩大“三品一标”农产品规模,在年度内首次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证书以及重新换发证获得“三品一标”证书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归雁工程”的有关政策给予一定的奖励。对新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有商标被确认为“中国驰名商标”、商标或产品新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山东省著名商标”、“山东名牌”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创建区域性公共品牌入选国家农业部名录的,按照“归雁工程”的有关政策给予一定的奖励。(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商务局、县经信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供销社)

(四)促进技术改造。组织实施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集成推广农业清洁生产、资源循环利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发的农业生物技术产品、利用加工废弃物研发的精深加工产品、建设的年处理能力在10万吨以上的大中型生物沼气设施、农产品加工废料综合处理中心、畜禽粪污集中处理工厂等区域性生态循环农业项目,优先推荐申报相关扶持项目。(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县环保局、县财政局)

(五)强化人才支撑。积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面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负责人开展电子商务和手机应用技能培训,提高其电子商务和手机应用技能。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进行轮训,加强农村专业人才建设。每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2000人以上。鼓励和引导返乡人员开展创业创新,打造一批农业“双创”示范和见习基地、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开展招才引智工作,对引进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才或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建立实验基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按照“雁阵工程”的有关政策给予一定的奖励。(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畜牧局、县水产局)

(六)加大信贷扶持。县内各金融机构积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在信用评定基础上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联合授信,将信用等级作为授信额度的重要依据。引导激励县内各金融机构加大有效信贷投入。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申请贷款按照“雁阵工程”的有关政策给予一定的奖励。发挥好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鲁担惠农贷”的作用,推广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模式,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办理贷款,合作金融机构执行优惠利率。(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农发行、县人民银行、县农行、县农商银行、县村镇银行等银行)

七、建立农业“新六产”发展推进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推进新旧动能转化加快农业“新六产”发展领导小组,强化工作指导和推动。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政策措施,建立责任落实、跟踪评价、监督考核、激励奖惩和督导推进机制。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和实施方案,成立相关组织领导机构,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业“新六产”集聚。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加强资金、资源整合,推动政策集聚,定期会商重大事项,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牵头负责)

(二)强化政策支持。落实中央财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向发展农业“新六产”倾斜。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等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新六产”发展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承担政府涉农项目。落实各项用水用电优惠政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建立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三产融合发展用地保障机制,支持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所得的指标用于农业设施、乡村休闲旅游等农业“新六产”发展。(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水产局、县林业局、县旅游局、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县税务局、县供电公司)

(三)积极试点示范。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业“新六产”发展试点等项目的实施,鼓励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抓好“新六产”特色小镇的建设,探索和总结“新六产”的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示范带动全县农业“新六产”快速发展。(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局、县水产局、各乡镇、街道、兰陵经济开发区)

(四)强化主体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农业“新六产”的重要意义,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予以统筹安排;乡镇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业“新六产”集聚。将加快农业“新六产”发展作为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重要举措,“新六产”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和考核,及时调度并通报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每年,县委、县政府将组织现场观摩,并对推进力度大、成效突出的乡镇,给予表扬。(责任单位:县直有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兰陵经济开发区)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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