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9年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兰陵政办发〔2019〕2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县《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兰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高度重视,提前谋划,制定具体有效的推进措施,明确时间进度,扎扎实实地推进各项工作;要对本部门、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压实责任,逐项落实到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要加强督导检查和廉政建设,强化内部监督和考核机制,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确保按期、保质、安全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为有效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聚焦高质量,推动新旧动能大转换
1.开发区实行“管委会+公司”模式,全面推行全员聘用、薪酬绩效、大部门制,力争在全省年度考核排名提高6个位次以上。
牵头单位:开发区
配合单位: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等
2.把“双招双引”作为园区发展生命线,推行项目落地“一站式”服务。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单位:项目帮扶部门及县招商局、县人才办等有关部门、单位,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
3.完善项目督查、推进、考评机制,推动各类园区发挥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主战场作用。
牵头单位:县督委办
配合单位:项目帮扶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
4.加快清理开发区“僵尸企业”、盘活低效用地。
牵头单位:开发区
配合单位: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税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
5.开发区年内引进资金40亿元以上、500强企业投资项目1个、创新创业人才20名。
牵头单位:开发区
配合单位:县招商局、县人才办、县科技局、县商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
6.木质素、益生菌等12个项目开工建设,年产80万吨新型包装材料一期等4个项目投产达效。
牵头单位:开发区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及项目招引单位等
7.充分发挥科技城在开发区的主平台、主引擎作用,着重做好技术对接、项目孵化,形成“研发在高校、中试在科技城、成果转化在园区”的新路子,助推开发区加快向高新区转型。
牵头单位:开发区
配合单位: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县科技局、县发改局等
8.矿业循环经济产业园坚持以国铭球墨铸管为龙头,持续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加快美利林、LMC金属新材料、年产300万立方米装配式建筑等项目落地建设,着力向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转变,力争园区两年内产值突破300亿元。
牵头单位:矿业循环经济产业园推进办公室、鲁城镇、尚岩镇、新兴镇
配合单位:县招商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
9.临沂商城棠林地产品加工园以新材料产业园为主攻方向,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实现“腾笼换鸟”,年内落地过亿元项目3个以上。
牵头单位:矿坑镇
配合单位:县招商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
10.扎实做好园区基础设施“九通一平”,建设工业地产、标准厂房,完善生产、生活、生态基础设施。
牵头单位:开发区、鲁城镇、尚岩镇、新兴镇、矿坑镇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县供电公司等
11.实施矿业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道路工程16公里。
牵头单位:矿业循环经济产业园推进办公室
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鲁城镇、尚岩镇、新兴镇
12.着眼掌握未来产业主动权,试点建设医药、电子产业园。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3.扎实开展“送政策上门、抓政策落实”活动,健全政企常态化沟通与帮扶机制。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14.培植纳税过5000万元企业15家,其中过亿元企业7家,
省市级“专精特新”企业8家,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家。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等
15.实施技术改造升级项目70个。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16.新增高新技术企业8家、省市级企业科技创新平台10家。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17.推进质量强县建设,争创山东省服务名牌3个。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18.支持“创二代”加快成长。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19.力争年内新上过亿元产业项目不少于50个,其中省外“十强”产业项目25个,过10亿元项目2个,500强项目2个,实际到位县外资金70亿元以上。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配合单位:县招商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及各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20.新引进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3人。
责任单位:县人才办
21.实现外贸进出口1.5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3000万美元。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22.对列入省级和市级清单的重大项目、县里确定的重点项目,畅通“绿色通道”,优先配置要素,优化项目服务。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配合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二、聚力全域化,促进城乡品质大提升
23.实施5大类20项重点城建工程,完成城市开发建设投资60亿元。
牵头单位:东城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老城区改造推进办公室
配合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24.利用土地熟化政策推动柞城河综合治理项目全面开工,推进会宝路东延、5号路、7号路、桃李路东延4条道路建设。
牵头单位:东城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卞庄街道、磨山镇
25.实施兰陵路东段、9号路绿化提升,升级改造19条道路亮化设施。
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6.启动顺和路、塔山公园等6个片区拆迁改造,倾力把塔山公园片区打造成集历史、文化、生态、休闲相融合的城市会客厅,形成兰陵新地标;加快和平小区西区、面粉厂家属院等5个片区还建安置;实施人民银行家属院等7个老旧小区改造。
牵头单位:老城区改造推进办公室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住房保障中心等,卞庄街道
27.完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第三污水处理厂;实施华龙热电二期项目,新增供热能力190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等
28.新建供水管网12公里、污水管网10公里。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29.提升改造金山路、佳园路等8条道路。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30.206国道、229省道改建工程建成通车。
牵头单位:县公路局
配合单位:项目沿线乡镇、街道、开发区
31.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从严整治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和户外广告,规范车辆停放。
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交警大队等
32.推广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33.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县住房保障中心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
34.通过国家卫生县城复审。
牵头单位:县爱卫办
配合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有关乡镇、街道、开发区
35.加快建设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36.加快建设国家蔬菜技术标准创新基地。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37.实施“头雁工程”。每年列支村支部书记、主任绩效奖励2400万元,补贴报酬加绩效奖励最多可达4万元,大力推行村党支部领创办合作社,积极推进经济薄弱村三年“清零攻坚行动”,力争到2020年所有村集体经济收入超过5万元。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38.实施“归雁工程”。聚焦农业“双招双引”,推进乡贤回乡、企业下乡,推动农业“接二连三”,力争全年引进“归雁”人才100名、农业产业项目30个。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人才办、县招商局等,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39.加快清源蔬菜、玖柒食品等项目建设,推动农副产品加工由粗放、低端向精深加工转变。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配合单位:项目帮扶部门,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
40.高标准办好第七届“菜博会”。
牵头单位:县农业公园管理中心
配合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有关乡镇、街道、开发区
41.实施好印象兰陵、新农人培训中心等兰陵国家农业公园提升项目。
责任单位:县农业公园管理中心
42.加快压油沟二期、山里王等田园综合体建设。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苍山街道、新兴镇
43.抓好宝山前二期和大宗山旅游开发,全年实现接待游客65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突破30亿元。
牵头单位: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配合单位:县文旅局等,车辋镇、大仲村镇
44.大力发展电子商务,让兰陵的优质农产品插上电商的翅膀。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45.实施“鸿雁工程”。突出抓好本土人才培育,打造一支技能出众、示范突出的“鸿雁”队伍,全年选拔“鸿雁”人才100名,培育各类新型职业农民2000人以上,让更多农民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新增水肥一体化2万亩,种苗繁育数量突破3亿株。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46.建立中国农科院兰陵研究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实践基地。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农场等
47.实施“雁阵工程”。列支补贴资金1800万元,大力培育和规范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序推进土地流转,新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300家、家庭农场200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家,新增规模化土地流转5万亩以上,新建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5万亩,争创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4个,新认证“三品一标”30个,不断巩固和放大“苍山大蒜”“苍山牛蒡”等品牌优势。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48.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99.8%以上。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
配合单位:县检验检测中心等
49.扎实推进惠民庄水库等重点水利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环保局等,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
50.实施206国道罗庄至文峰路段大中修工程。
牵头单位:县公路局
配合单位:卞庄街道、神山镇
51.新建改建县乡道路460公里,实施农村公路改造提升700公里,打造精品示范美丽公路2条以上。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项目沿线乡镇、街道、开发区
52.户户通硬化650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
53.投资6.7亿元,实施220千伏金岭输变电等11项电网升级改造工程。
牵头单位:县供电公司
配合单位:项目沿线乡镇、街道、开发区
54.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加快南码头省级美丽村居试点村建设,新建成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4个、县级美丽乡村重点片区4个;坚持全域景区化和村庄景区化,统筹推进美丽庭院、美丽菜园等细胞工程,加快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55.推进“四减四增”,用最严格的环保标准贯穿项目审批、建设、生产全过程。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能源工作服务中心等,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56.持续“治四乱、抓五改”。
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57.新创建国家卫生乡镇2个。
牵头单位:县爱卫办
配合单位:卞庄街道、下村乡
58.实行城乡环卫一体化深度保洁、精细作业,打造示范化道路7条,新建、改造垃圾中转站5座。
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59.开展“绿满兰陵”行动,完成荒山造林1.5万亩,建设生态廊道70公里,绿色矿山达60%以上。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单位:各有关乡镇、街道、开发区
60.铁腕治气,深度治理工业、散煤、扬尘、机动车尾气污染,确保全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牵头单位:县大气办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建局、县交警大队、县工信局、县能源工作服务中心等
61.新增城市绿地面积15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62.深度治理秸秆焚烧。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县农机发展促进中心等,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63.完善和落实河湖长制。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64.高标治水,实施东泇河、汶河、白家沟等生态环境治理工程。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财政局等,各有关乡镇、街道、开发区
65.严格落实“三区”规定,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着力解决面源污染问题。
牵头单位: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66.确保出境河流断面稳定达标。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县水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各有关乡镇、街道、开发区
67.重拳治土,严格落实“土十条”,确保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68.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三、改革再深化,加速发展环境大优化
69.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加强审批流程再造和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三级代办体系。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配合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70.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大力推行“无差别受理”,努力实现能网上办的“不见面审批”、来大厅办的“一次办好”、力争政务服务网上办理量达到60%以上。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71.个性化事项“全程代办”。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72.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行“证照分离”,新增市场主体6000户。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73.全面建立用地3亩以上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机制,扶持优质企业发展壮大,推动传统企业转型,倒逼落后企业市场出清。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县能源工作服务中心、县应急管理局、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等,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74.探索“标准地”出让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推动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单位: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
75.深化项目分类改革,重点依据投资产出、市场竞争力等标准,分出ABC档,集中优质资源支持优质项目。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配合单位:县招商局、县工信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管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供电公司、县能源工作服务中心、县应急管理局、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等
76.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重点依托县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探索子公司以混合所有制形式运作,设立3亿元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和2亿元乡村振兴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支持项目建设,推动国有资本做大做强做优。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等
77.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和完善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机制,新引进金融机构1家,年内新增贷款30亿元以上,新增存贷比100%;突破直接融资,力争新增挂牌企业2家。
牵头单位: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县人民银行、县银监办等
78.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和恶意逃废债务行为,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牵头单位: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人民银行、县银监办等
79.深化用地改革,充分利用土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挖潜造地,节约集约,实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900亩。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单位:各有关乡镇、街道、开发区
80.深化预算管理制度、农业农村、教育、医疗等领域改革,推动更多领域的改革向系统化、集成化深入。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局等业务主管部门
81.扎实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现场登记工作。
牵头单位:县统计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等,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82.推进媒体监督,办好《问政》栏目,聚焦庸懒散,曝光不作为、乱作为;提升《行风热线》效能,坚持部门“一把手”上线,群众评议打分,强化督办整改,切实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
牵头单位:县广播电视台
配合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83.推进争取上级支持评价改革,把部门政策争取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因作风散漫、工作拖沓、相互推诿导致政策争取不到位的,按照不作为、慢作为处理;
责任单位:县督委办
84.构建覆盖各条线的对接宣介机制,不断提升兰陵改革影响力。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配合单位:县广播电视台等
四、全力优供给,保障民生福祉大改善
85.投入校舍建设资金3.4亿元,重点实施兰陵一中、东苑中学、临沂市理工学校、实验二小、卞庄四小等城区学校改扩建工程;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0所。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等,各有关乡镇、街道、开发区等
86.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年度新补充教师700名。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
87.深入实施普通高中质量提升工程,确保高考本科上线率有新的突破;协同推进职业教育、特殊教育。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88.办好首届荀子文化节,打造兰陵特色文化品牌。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配合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兰陵镇
89.完成县文化馆新馆装修布展,建设尼山书院,改建提升100个农村综合文化活动室,实施文化下乡“四个600”工程。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90.推进公共体育场地“321”建设。
牵头单位:县体育中心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等,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91.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配合单位:县医保局等
92.坚持医药、医疗、医保“三医联动”,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实施5个医共体、医养结合体建设,3处乡镇卫生院通过二级医院评审。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配合单位: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各有关乡镇、街道、开发区
93.加快推进县医院东医疗区、中医院迁建项目。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等,卞庄街道
94.实施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2年内完成村村通自来水。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等,各有关乡镇、街道、开发区
95.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创成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县卫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检验检测中心、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等
96.强化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城镇新增就业65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000人。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教体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
97.完善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的住房体系,建设经济适用房304套、公租房132套。
牵头单位:县住房保障中心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98.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严厉打击虚假宣传、炒卖房号、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房保障中心等
99.认真落实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贫困学生资助等惠民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县教体局等,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100.完成3所乡镇中心敬老院建设,新增养老床位600张。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兰陵镇、新兴镇、南桥镇
101.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等,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102.启用县残疾人康复中心。
责任单位:县残联
103.开展“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年”活动,提升产业扶贫效益,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建立“基础工作精准、扶贫兜底多元、收益分配全覆盖、责任落实无缝隙”的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等,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104.全面构建“大应急”格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双重预防机制企业创建全覆盖,坚持不懈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105.加强社会综合治理,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雪亮工程”实战化运用。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配合单位:县信访局、县司法局等,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106.全面实施“两提升、两下降、一控制”工程,力争信访总量和进京访分别下降30%、40%以上。
牵头单位:县信访局
配合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107.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建设平安法治兰陵。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108.大力推进移风易俗。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109.扎实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责任单位:县民宗局
110.巩固和加强“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人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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