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 索引号 lanlingxfb/2022-0002195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办发〔2019〕10号
  • 成文日期 2019-08-20
  • 发布日期 2019-08-21
  • 生效日期 2019-08-21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陵县重点行业税收征管质量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陵县重点行业税收征管质量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陵政办发〔2019〕10号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陵县重点行业税收征管质量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陵政办发〔2019〕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兰陵县重点行业税收征管质量提升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陵县重点行业税收征管质量提升活动实施方案


为提高全县重点行业税源管理质效,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扎实落地,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重点行业税收征管质量提升活动。为抓好活动实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重点行业纳税人生产经营和纳税申报情况,查找涉税突出问题和征管薄弱环节,细化完善管理服务措施,努力做到“税款应收尽收、优惠应享尽享”,提升全县税收征管质量。加强税源管理,督促纳税人依法纳税、诚信纳税。选取部分涉税违法典型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并进行公示曝光,积极营造公平、法治、诚信的良好税收环境;提高服务质效,对重点行业纳税人实行套餐定制服务,加大政策宣传和培训辅导力度,帮助企业解决各类涉税问题,确保减税降费红利落到实处。

二、活动范围和任务分工

本次活动以矿产资源开采业、房地产业、物流业、酒店宾馆业和加油站等行业为主,对重点行业纳税人近2年来的申报征收、发票使用、减税降费政策享受等情况进行落实。

本次活动共分为7个专班,由县税务局负责牵头,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具体分工如下:

(一)铁矿开采加工行业专班

对铁矿采矿加工行业纳税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等各项税费申报缴纳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隐匿销售收入、现金交易账外经营、少计产量、少记收入的情况,是否存在虚增费用、多计固定资产价值、多提折旧、虚列工资劳务费等问题。检查是否存在减税降费政策应享未享的问题。

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供电公司,具体负责提供铁矿开采加工行业纳税人相关数据。

(二)房地产行业专班

对房地产行业纳税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各项税费申报缴纳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应计未计或少计收入、成本费用列支不实、未按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等问题。检查是否存在减税降费政策应享未享的问题。

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住房保障中心,具体负责提供房地产行业纳税人相关数据。

(三)石料开采加工行业专班

对石料开采加工行业纳税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等各项税费申报缴纳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证经营、漏征漏管的问题,是否存在财务制度不健全、现金交易较多的问题,是否存在账外经营、销售不开发票、不计或少计收入的问题。检查是否存在减税降费政策应享未享的问题。

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供电公司、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提供石料开采加工行业纳税人相关数据。

(四)物流行业专班

对物流行业纳税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各项税费申报缴纳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挂靠经营、实际车主和名义车主不一致、隐瞒销售收入、人为调节税款的问题,是否存在虚开发票、虚假抵扣进项税额等问题。检查是否存在减税降费政策应享未享的问题。

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配合单位: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提供物流行业纳税人相关数据。

(五)加油站行业专班

对加油站行业纳税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各项税费申报缴纳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加油站数据信息实时采集系统”的安装使用情况,看是否存在变票、无票销售的问题,是否存在人为调节进销项发票、不如实申报的问题。检查是否存在减税降费政策应享未享的问题。

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提供加油站行业纳税人相关数据。

(六)酒店宾馆业专班

对酒店宾馆业纳税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各项税费申报缴纳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申报数据和实际住宿人数是否相符、是否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等问题。检查是否存在减税降费政策应享未享的问题。

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提供酒店宾馆业纳税人相关数据。

(七)其他重点行业专班

突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对辖区内重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税收缴纳、发票使用和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检查。

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含街道、开发区,下同)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提供辖区内纳税人相关数据。

三、工作步骤

本次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8月12日—8月25日)。县税务局专题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成立重点行业税收征管质量提升活动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专班牵头部门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抽取综合征管、数据综合分析利用平台等系统数据,做好案头分析等相关工作。

(二)活动实施阶段(2019年8月26日—10月31日)。各专班根据实施方案,安排骨干力量开展检查落实。对拒绝申报纳税或申报不实、逾期不纳税、隐瞒收入、偷税漏税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违反发票使用、管理规定的,按照税法规定严肃查处。对触犯刑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减税降费政策应享未享、应退未退的,依法及时进行整改落实。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9年11月1日—12月15日)。各专班要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专题报告,上报重点行业税收征管质量提升活动领导小组。报告既要总结活动取得的成绩,更要分析通过检查发现的行业税收征管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建立重点行业管理服务长效机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税收征管质量提升活动是优化全县营造营商环境、提高税源管理质效的重要手段,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本次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实、抓牢、抓好。

(二)压实工作责任。重点行业税收征管质量提升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和日常调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抽调精干力量,细化具体措施,压实岗位责任,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其他部门、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县“一盘棋”的思想,密切配合好各专班的工作。

(三)构建长效机制。建立涉税数据共享的长效机制,相关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每月定期传输涉税数据。同时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全面认真分析重点行业税收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剖析查找原因,细化完善工作措施,认真进行落实整改,并积极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提高税源管理水平和征管质量。

(四)严格工作纪律。本次活动涉及单位较多、行业较广、纳税人较多,遵守工作纪律尤为重要。各有关部门单位和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对“跑风漏气”、弄虚作假、“吃、拿、卡、要”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有关规定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附件:兰陵县重点行业税收征管质量提升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兰陵县重点行业税收征管质量提升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刘志军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玉昆    县财政局局长

              张庆民    县税务局局长

成   员: 王   健    县财政局基层财政保障中心主任

              赵言海    县交通运输局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郑洪杰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俞启民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任科员

              苏建秀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赵   腾    县商务局商务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刘   伟    县生态环境局监察大队大队长

              徐启超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梁振甲    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史公锋    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黄俊海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来水公司经理

              王东升    县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

              徐东辉    县公安局副局长

              周长伟    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霍海涛    卞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徐晓飞    苍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赵   磊    大仲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卜祥彬     矿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许亚东    车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马平川    下村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宋剑鲁    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西海    尚岩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   伟     向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庄文武     新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羿艳飞     兰陵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杨立德     南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朱小松     芦柞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杜兴金     长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   英     庄坞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佘沛强     磨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怀明     神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程志强     兰陵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税务局,张庆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