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陵县文峰山自然保护区突出问题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陵政办发〔2017〕30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兰陵县文峰山自然保护区突出问题攻坚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陵县文峰山自然保护区突出问题攻坚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文峰山自然保护区管理,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区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环保部等十部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文峰山自然保护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科学制定总体整改方案,明确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文峰山自然保护区生态建设水平,切实把自然保护区建设好、管理好、保护好。
二、问题排查情况
近日,县农业局、尚岩镇人民政府、向城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文峰山自然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调查摸底。通过排查,朱后院村20间临时安置房为违规建筑,占地面积520平方米;其他为历史遗留问题,主要是:1、涉及河西、沟北、沟东、鄫城前800亩林地,有2户住户。2、有11处历史文化古迹,分别是:鲁东革命烈士陵园、季文子墓、苍山暴动纪念碑、文峰祠、郭云芳墓、三清宫、丁秋生将军墓、赵博墓、曾明桃墓、横山惨案纪念碑、银厂惨案纪念碑。3、马后院水库有看护房及防火检查站。4、安庄北庄有110户、120处建筑物,马后院3处房屋。5、马后院、朱后院、枣庄、安庄、卞村等村庄农田870亩。6、城墙山山顶有30亩的古村落。
三、整改目标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通过集中专项整治,有效解决自然保护区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自然保护区突出问题整改日调度制度的通知》要求,对文峰山自然保护区突出问题列出任务清单,强化整改措施,确保问题见底归零、彻底销号。(完成时限:2018年11月1日前。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文峰山景区管委会,赵家合;尚岩镇人民政府,许从启;向城镇人民政府,张伟)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宣传。通过召开会议、张贴宣传标语、广播喇叭等形式,大力宣传《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自然保护区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爱护自然保护区,遵守自然保护区管理法律法规。
(二)拆除违建。社区还建工程结束后,组织安置点人员尽快搬迁到还建房屋中,并及时拆除临时安置点建筑及设施,恢复自然保护区原貌。
(三)严格管理。责成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和责任主体,加强监督和管理,维护自然保护区的秩序。责令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巡查和管理,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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