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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xfb/2022-0002266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办发〔2016〕27号
  • 成文日期 2016-08-18
  • 发布日期 2016-08-18
  • 生效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陵县标本兼治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陵县标本兼治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
兰陵政办发〔2016〕27号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陵县标本兼治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

兰陵政办发〔2016〕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卞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兰陵县标本兼治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工作指导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8日


兰陵县标本兼治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工作指导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部署,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围绕发挥人的第一位作用,突出抓好“人防”工程,落实岗位职责,督促真负责、真落实,实现风险可防、可控、可解决;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突出问题、历史遗留问题、苗头性问题,落实监管责任清单,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持源头治理,牢牢抓住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牛鼻子”,加强双基建设,以刚性执法推动企业责任制清单落实,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持安全第一,让安全发展的观念落地生根。

(二)工作目标。利用2—3年的时间,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对新建项目严格实施安全规范化管理,到2018年底,构建全县所有行业领域和社会公共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加快实施“依法治安、科技兴安”工程,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全社会安全意识,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以上率下,提升网格化监管效能

1.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要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以上率下,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通过包保网格的手段,直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应付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忽冷忽热、上热下冷等问题。

2.群防群控形成合力。紧紧盯住“三级网格”基础点,结合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通过落实职能部门专业监管、乡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下同)属地监管、群众举报监督等措施,群策群力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力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加大举报奖励力度,进一步畅通渠道,鼓励发动群众举报身边的隐患和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强化社会监督。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及联合惩戒机制。

(二)强化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1)风险管控。落实企业风险管控主体责任,形成两个清单和“一企一册”。属地乡镇政府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组织车间、班组、岗位全面排查、预判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对排查出的风险点,按照危险程度分为1、2、3、4级(1级为最危险级,依次降低,对应红橙黄蓝四个等级),针对风险等级和风险类型状况,建立两个清单:一是管控责任清单,将每个风险点按照风险等级逐级落实到公司、车间、班组、岗位进行管控。二是管控措施清单,对每个风险点都要制定和采取具体严密的安全管控措施,包括制度管理措施、物理工程措施、在线监测措施、视频监控措施、自动化控制措施、应急管理措施等,并严格实施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同时,企业要将所有安全风险点逐一登记,建立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档案,形成“一企一册”,经企业法人签字和企业盖章后,报送县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备案。县政府各行业监管部门结合“全覆盖”执法检查,制定出监管领域内风险点和防范措施,形成“一行业一台账”,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分行业编印成册,发放属地乡镇,解决企业假重视、假培训、假检查等安全生产虚假应付等问题。(2)隐患治理。围绕各个风险点,企业要严格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规程、规定,全面排查各类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按照“五落实”的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企业自身技术力量不足的,要聘请中介服务机构和专家帮助自查自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安全风险自评、自控和事故隐患自查、自改信息系统,实现政府部门的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网络管理平台与企业互联互通,达到风险远程监控和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核销全过程记录及闭环管理。

(三)强化刚性执法,提升专业监管水平

1.加强监管执法能力建设。(1)充实加强县、乡镇监管执法力量,健全完善乡镇安监机构和村级安全管理网络,实施委托执法,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能,实现安全管控全覆盖,把苗头性问题消除在最前沿。(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依法履职,建立两个清单:一是问题清单。要深入研究、分析本行业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特别是易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风险点、隐患点要重点防范。二是执法清单。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省政府293号令),县政府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制定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执法内容、执法程序、执法尺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强化执法信息公开,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2.强化刚性执法。执法是监管的最有力武器,各乡镇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坚持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做到“三个必须”:每次检查必须下达执法文书;查出问题必须跟踪督办直至整改销号;查出涉及相关部门的必须发通报,并依据职责办理移送。要健全“双随机”检查、暗查暗访、联合执法和重点执法制度,严格推行执法曝光工作制度,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企业,定期在媒体上曝光,强化警示和震慑作用,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较大以上事故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止民用爆炸物品供应、吊销证照,以及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从严追责“四个一律”执法措施。解决人情执法、面子执法,企业敷衍不整改等问题。

3.运用司法手段强化从严治理。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2号),加强安全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抗拒执法、逾期不执行执法决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涉嫌犯罪的违法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

(四)强化关键领域监管,提升精准治安水平

1.抓重点领域。继续紧盯非煤矿山、采空区、尾矿库、涉氨制冷、建筑施工和村镇建设工程、道路交通、消防、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非煤矿山领域,以转型升级为抓手,严把复工验收关,安监、国土对停产整顿矿山加大暗查、夜查频次和力度,严防偷生产行为。切实做好采空区治理工作,确保消除危险空区,达到治理要求。涉氨制冷领域,安监、质监、消防、供电等部门将全县涉氨制冷企业分为“A、B、C”三类,进行分类施治。对设备和管理比较规范的列入A类,重点抓标牌化管理提升;对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与幼儿园安全距离不足、特种设备存在隐患、需整改的列入B类,限期整改或改造,整改不到位的顶格处罚,拒不整改的列入关闭类别;对有事故风险、问题严重的或经关闭后私自经营的列入C类,坚决落实关闭措施。建筑施工领域,住建部门要加强建筑工地巡查和执法力度,突出抓好模板支撑、土方开挖、基坑支护、起重吊装、脚手架拆装、临时用电设施等危险环节;对限额以下工程,要严厉打击私自施工建设行为,真正使农村建筑市场、农村建筑工人纳入村镇建筑公司监管。各重点领域要围绕风险点狠抓防控,针对行业领域的历史遗留问题,属于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完成。同时,建立行政不作为问责机制,对漠视隐患存在、不积极作为、推诿扯皮的,严厉问责。

2.实施源头治理。对企业进行分类治理,对规划不合理、达不到最低生产规模、工艺设备落后、人员无证上岗的,按照“五个一批”(主动退出一批、倒逼清出一批、优化整合一批、转移消化一批、改造提升一批)的要求,进行规范整改;对新上项目严格准入条件,提高准入门槛;从源头上减少重大风险点,降低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风险,从根本上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3.强化关键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303号令)和《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人员安全责任的通知》(苍政发〔2013〕7号),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履行好组织机构保障、规章制度保障、物质资金保障、教育培训保障、安全管理保障、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等责任。

(五)强化安全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三岗人员”经安全培训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岗前三级教育”和定期安全培训制度,强化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培训,提升一线员工第一时间化解险情和自救互救的能力。使风险意识、安全意识在每个从业人员思维中落地生根,让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避险能力成为每个从业人员的自觉习惯。

2.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优化布局,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消防等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先进救援装备、应急物资和紧急运输、应急通信能力储备。建立健全部门之间、地企之间应急协调联动制度,加强安全生产预报、预警。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严防盲目施救导致事态扩大。强化应急响应,确保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援。

(六)强化技术保障,提升科技兴安能力

在加强“人防”工程的同时,提升“物防、技防”水平,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信息化技术,推动科技兴安。

1.强化信息化、自动化技术应用。针对可能引发较大以上事故的重点区域、单位、部位、环节,加强远程监测预警、自动化控制和紧急避险、自救互救等设施设备的使用,强化技术防范,鼓励推广“两客一危”车辆(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安装定位和防碰撞系统,涉氨制冷企业安装液氨泄漏自动报警系统,非煤矿山采空区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等。

2.推进企业技术装备升级改造。通过法律、行政、市场等多种手段,推动、引导非煤矿山、涉氨制冷等高风险企业开展安全技术改造和工艺设备更新,淘汰一批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3.加快建设实施一批重点工程。以高安全风险行业领域、关键生产环节为重点,紧盯较大以上事故隐患、重要设施和重大危险源,精准治安、高效建设实施一批保护生命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治理工程、涉氨制冷防泄漏安全保护工程和标牌化建设工程、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是省、市、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明确要求,也是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的着力点和出发点,更是保障兰陵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根本保障,要深刻认识遏制较大事故的重要性、紧迫性,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紧紧扭住这个“牛鼻子”,各级各部门要将安全生产责任压力落实传导到企业,抓紧抓实各项预防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加强宣传发动。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加强宣传、广泛发声。充分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宣传安全生产好的经验做法,定期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单位,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三)严格调度考核。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加强较大以上事故指标刚性约束,实行较大以上事故“一票否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督委办、县监察局和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沟通配合,增强过程监管,建立专项督查调度制度,通过听汇报、看现场、突击检查等形式,对各项措施加强考核问效。工作成效明显的,通报表扬;被动应付、懒政怠政的依法依规严厉追究相关单位和网格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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