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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00445754-2/2024-00324
  •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办字〔2024〕10号
  • 成文日期 2024-05-21
  • 发布日期 2024-05-21
  • 生效日期 2024-05-21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陵县2024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推进方案》的通知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陵县2024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推进方案》的通知
兰陵政办字〔2024〕10号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陵县2024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推进方案》的通知

兰陵政办字〔2024〕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兰陵县2024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陵县2024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推进方案


根据《临沂市“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临沂市“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临沂市2024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兰陵县“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兰陵县“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妇女儿童工作,现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为全县妇女儿童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1. 开展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为全县0—6岁儿童开展孤独症筛查,2024年筛查32000余人,筛查率达65%以上。通过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减少孤独症致残、减轻致残程度,促进儿童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 开展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和低收入“两癌”妇女救助。对全县4.5万名35—64岁的农村妇女和城镇低保妇女进行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争取各级救助资金,救助低收入“两癌”妇女30人,减轻患病妇女家庭经济负担。(牵头单位:县卫健局、县妇联;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医保局)

3. 开展妇女儿童体质监测。为全县200名妇女儿童开展体质监测,指导科学健身,提高全民健身质量和水平。(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4. 加强孤困儿童关爱帮扶,开展“手牵手圆梦行动”孤困儿童心理辅导志愿服务。落实主动发现机制,按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规范开展助医助学项目,兜牢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网。通过组织夏令营、冬令营、参观研学等集体活动,帮助孤困儿童提升精神面貌、养成良好性格。2024年暑假,组织开展不少于10场次夏令营活动。为300余名受帮扶孤困儿童开展心理辅导志愿服务。(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关工委、团县委、县慈善总会;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5. 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依托各类定点康复机构,为全县270余名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集中康复救助服务。(牵头单位:县残联;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

6. 实施“一起云支教,携手创未来”暑期大学生实践项目。为1000名农村地区少先队员配备在校大学生辅导老师,通过线上“云陪伴”和线下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在2024年寒假、暑假对农村少先队员开展“一对一”学业辅导、交流实践等活动,帮助孩子假期进步成长。(牵头单位:团县委)

7. 维护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妇女合法权益。办理好妇女有关的涉农权益保障工作,做好改革过程中出嫁妇女、离婚丧偶妇女、外出打工妇女等特殊群体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保障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8. 建设儿童友好公园。建设提升1处儿童友好公园,在公园内建设符合儿童身心特点,兼具教育性、趣味性、体验性、实用性和普惠性的儿童活动区域,为儿童成长提供更多有趣有益的空间和服务。(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9. 新建工会妈妈小屋。开展“工会妈妈小屋”建设及示范点选树工作,加强对小屋的动态管理,规范提升小屋建设质量和服务水平,全县年底建成“工会妈妈小屋”2家。(牵头单位:县总工会)

10. 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建设高品质城市书房2家,推进优秀小戏小剧创演工程,评选推出优秀小戏小剧4部。开展公益课堂、培训、展览、优秀文艺作品创作演出等8场次,进一步丰富妇女儿童精神文化生活。(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关系社会各领域和千家万户,对助推兰陵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牵头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推进实事落实到位;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共同把实事办实办好;县妇儿工委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揽总作用,加强协调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实事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二)健全工作机制。探索针对孤困、残疾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帮扶方式,积极构建“及时发现、快速反应、有效救助、多元服务、妥善安置”的主动救助工作机制,形成长效救助保护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工作。

(三)落实保障措施。根据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相关法律规定,加强妇女儿童保障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儿童福利体系建设,提升孤困儿童救助能力;加大培训力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引导社会组织、专业社会机构、广大志愿者和爱心人士参与妇女儿童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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