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陵县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兰陵政办字〔2020〕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兰陵县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0日
兰陵县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民出行条件,优化农村居住环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7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目标任务。按照“雨天不踩泥、晴天不起土”的基本标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调动广大农村居民的积极性,采取多种形式,硬化农村通户道路。到2020年10月底,基本实现全县农村通户道路硬化。
(二)实施范围。除纳入近三年内搬迁、撤村并居、社区和城区建设规划的村庄,以及远离村庄的散居户(15户以内)和常年无人居住户外,剩余村庄全部实施通户道路硬化。
(三)实施比例。在剩余村庄“基本实现”通户道路硬化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要合理确定指标和比例,重点放在乡镇(街道)驻地村和国省县乡道毗邻村。
(四)实施进度。2020年1月份,组织验收2019年度已完成村庄、面积,完成应硬化村庄、面积的摸底工作。2020年2月起,全面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程实施;10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基本实现农村通户道路硬化;11 月份组织验收,全面总结评估实施效果。
二、组织方式
(一)规划引领,统筹推进。农村通户道路建设规划应与村庄规划有效衔接,与撤村并居、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建设改造、生态风貌保护、饮水工程等有机结合、协调推进,避免“前建后挖”,造成投资浪费。
(二)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建立县、乡镇(街道)两级政府引导扶持、村级组织具体推进、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积极鼓励和发动农村居民共同出资、共同管理、共同享用。乡镇(街道)、村居两级具体负责农村通户道路硬化的组织实施,引导农村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领村民参与通户道路硬化,做到群策群力、互帮互助。配套资金筹集采取“县财政补一点、村集体收入贴一点、社会有经济势力的企业捐一点、本村村民出一点” 的办法,尽量减轻群众的负担。
(三)因地制宜,突出实用。各村居应结合当地实际,根据经济条件、自然环境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硬化方式和标准,合理选取硬化材料,可以采用沥青、水泥、块石、卵石、红砖、页岩、石屑等建筑材料实施道路硬化。
三、工作要求
(一)调查摸清实际情况。各乡镇(街道)要对辖区内村内道路状况进行调查统计,掌握通户道路工程量,实行一村一策,逐村建立工作台账。一类美丽乡村的村居可以提高硬化标准,二类普通村居采取水泥硬化,三类条件差的村居采取页岩、石屑碾压的方式。
(二)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
(三)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开展施工现场质量巡查和监督。充分发挥党员和村民的监督作用,确保建成群众满意工程。
四、保障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通户道路硬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交通基础保障。县道路建设指挥部负责农村通户道路硬化的牵头组织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把农村通户道路硬化摆在乡村振兴的重要位置,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成立工作专班,抓好工作落实。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是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的实施责任主体。县里采取财政奖补政策,每平方米补贴一袋水泥、15元。验收合格后,每平方奖励乡镇20元,奖励资金全部用于农村通户道路硬化的组织和补贴。同时,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出资出劳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各界进行多种形式的捐资捐助。不能采取硬化方式的村庄,可以采取不低于15cm的页岩、石屑碾压,每平方米补贴15元。
(三)强化督导落实。工程启动后,住建部门和乡镇(街道)要采取定期督导巡查、不定期明察暗访第三方机构抽查等方式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群众满意度等进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确保群众满意、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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