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电网项目可研前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兰陵政办字〔2021〕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全面落实“经济发展、电力先行”理念,加快坚强智能电网建设,为全力打造鲁南经济圈工业强县、全市乡村振兴先行区、人文厚重和美新兰陵提供充足电力保障,县政府决定建立电网项目可研前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落实“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互商共建”的电网项目可研前期工作责任体系,建立县级统筹、分工推进的常态化管理机制。
(二)督促各乡镇(含街道、开发区,下同)、各有关部门做好电网项目可研前期工作。
(三)协调各有关部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供电公司。
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成员由有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实行例会制度。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每年不少于2次。根据电网项目可研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设计单位完成可研设计初步方案并具备上会审查条件后,由县供电公司向县政府提出会议申请,由召集人主持召开;也可以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随时召集会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全部或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或专家参加会议。
(二)明确会议议定事项。会议议定事项经召集人同意后,要以纪要形式印发并抄报县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作。在联席会议部署下,各乡镇要落实属地责任,及时完成辖区范围内的电网项目可研前期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抓好落实。
(二)抓实支撑保障。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明确专责人员,具体负责电网项目可研前期协调工作,重点协调解决规划、征地、民事、压覆矿审查、文物保护、环境保护等问题,加快电网项目可研前期阶段工作进度。要将电网重要建设及改造项目分年度列入县重点建设项目,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同时根据市政道路建设与拓宽改造计划,同步做好电力管网规划建设。
(三)强化责任担当。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协作配合,主动帮助解决电网项目可研前期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在规划选址、选线、土地供应、项目审批等各方面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确保电网项目审批、建设、电力资源保护等工作顺利推进。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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