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陵县2022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兰陵政办字〔2022〕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兰陵县2022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陵县2022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
一、开展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和低收入“两癌”妇女救助。对全县48800名35—64岁的农村妇女和城镇部分妇女进行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争取各级救助资金,救助低收入“两癌”妇女50人。(牵头单位:县妇联、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医保局)
二、开展妇女儿童体质监测。为全县300名妇女儿童开展体质监测,依据个人体质状况提供有针对性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开具运动健康处方,提高全民健身质量和水平。(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三、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组建家庭教育志愿服务队,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宣传、妇女儿童综合素养提升、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推进兰陵县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建设工作,为婚姻家庭幸福保驾护航,以良好家庭家教家风,助力基层社会治理。(责任单位:县妇联)
四、实施政府购买儿童关爱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加大政府购买儿童关爱服务项目投入力度,鼓励引导各乡镇(街道)大力发展儿童关爱类服务组织,加大向专业社工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组织购买儿童关爱服务力度,为有需求的儿童提供更多监护指导、精神关怀、心理慰藉和资源链接等服务支持。(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五、建设希望小屋100处。针对无独立居住和学习环境的6至14岁困境儿童,通过装修原有房屋,为孩子规划、设计、建造一间“希望小屋”,配备必要家具用品,改善孩子学习生活环境。小屋建成后,配套志愿者跟踪帮扶,向孩子持续提供关心关爱服务,帮助孩子从“小屋焕新”到“精神焕彩”的转变。(责任单位:团县委)
六、提高孤困儿童救助保障水平。持续推进“沂蒙关爱行动”,继续开展“爱心助学圆梦行动”救助。深化孤困儿童志愿帮扶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单位和社会各方资源力量,形成整体合力,重点解决“问题儿童”“精神疾病患者子女”“服刑人员子女”帮扶等问题。强化县孤困儿童心理辅导志愿服务团组织建设,加强志愿者培训,着力提升志愿服务精准化、专业化、常态化、便利化水平,提升孤困儿童志愿服务效能。(牵头单位:县关工委;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慈善总会)
七、康复救助残疾儿童300人。依托各类定点康复机构,集中康复救助残疾儿童300名,为接受康复的视力、智力、肢体、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牵头单位:县残联;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
八、严打拐卖儿童犯罪,查找失踪被拐儿童。侦破拐卖儿童案件,缉捕拐卖儿童犯罪嫌疑人,查找失踪被拐儿童,努力让更多离散家庭实现团圆。(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九、维护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妇女合法权益。办好与妇女儿童有关的涉农信访工作,做好改革过程中出嫁女、离婚丧偶妇女、外出打工妇女等特殊群体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保障农村妇女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十、实施“书香兰陵”建设项目。年内在景区景点建造1个示范性旅游书吧;培育10个示范农家书屋;进一步加大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力度,在图书馆开设亲子阅读专区。通过开展“读书朗诵大赛”“亲子阅读”“创建书香家庭”等活动,为妇女儿童提供更加舒适便捷的阅读环境和丰盛的思想文化盛宴,培养妇女儿童阅读习惯,切实提升妇女儿童整体文化素养。(责任单位:县文旅局)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建立健全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工作机制,积极提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改善妇女儿童受教育、受保护条件,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推动公共政策、公共项目、公共服务向妇女儿童倾斜,不断增强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各牵头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牵头推进实事落实到位;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共同把实事办实办好;妇儿工委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揽总作用,加强协调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实事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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