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陵县2017年语言文字工作计划的通知
兰陵政办字〔2016〕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卞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做好我县语言文字工作,现将《兰陵县2017年语言文字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陵县2017年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2017年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以《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为标准,不断提升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水平,为下一阶段接受语言文字工作检查验收做好准备。
一、工作重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以县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为核心,全面负责全县的语言文字工作。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直相关部门、单位要把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工作总体布局,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人员,形成在县语委办统一领导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山东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山东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实施细则》,积极组织经典诵读、汉字书写大赛、“推普周”等活动,在全县开展“读好书、唱好歌、讲礼仪、做文明人”等活动。
(三)认真开展普通话推广培训和用字检查。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制定具体的普通话推广培训和用字检查计划,按照达标要求和工作进度,广泛开展普通话和规范字推广普及活动。
(四)扎实开展第十七届推普周活动。各语委成员单位应根据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各种活动,如“大手拉小手”“致家长的一封信”、“普通话先进班级”、“推普宣传一条街”等活动,努力扩大推广普通话的宣传阵势。
(五)加强全县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的继续培训、考核和评聘工作。普通话水平测试员是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主要实施者,加强普通话水平测试员队伍建设是确保普通话水平测试质量的重要措施。
(六)继续推行《汉语拼音方案》。充分发挥汉语拼音在推广普通话、文献检索、中文信息处理等领域的重要作用。积极推广《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公文中出现的不规范现象。同时,加大对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及语言文字工作规范要求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现语言文字规范化,对发展我县文化事业,提高市民综合素质,树立城市良好形象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单位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建立目标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
(二)明确职责,通力合作。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涉及面广,各部门、单位一定要明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把语言文字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要突出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其带头作用、基础作用、窗口作用,不断推进全县语言文字工作。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要把普通话作为面对媒体和公众、公务活动及机关内部工作用语;学校(幼儿园)要把普通话作为教学用语、校园用语。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县语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合格或工作质量差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县文明办要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作为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内容,对在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中未达标的单位,不得评为年度文明单位。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要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大力宣传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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