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2018年校舍双百工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兰陵政办字〔2018〕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卞庄街道办事处,兰陵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基础教育办学条件,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快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提高学前教育入园率,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临沂市2018年校舍建设“双百工程”的通知》(临政办字〔2018〕33号)要求,现就加快推进我县2018年校舍建设“双百工程”项目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工作目标
临沂市2018年校舍建设“双百工程”涉及我县14个建设项目,其中规划新建、改扩建中小学8所、幼儿园6所,新建、改扩建校舍面积17.1万平方米,规划总投资39990万元,新增学位15555个。
(二)主要建设内容
一是中小学校舍建设工程。新建兰陵县第六中学、兰陵县第九中学、兰陵县思源实验学校(卞庄街道第一初级中学)、兰陵县第八小学4所学校;改扩建兰陵县第二实验小学、兰陵县第五中学、向城镇兴明小学、兰陵镇第二中心小学4所学校。新建、改扩建校舍面积15.5万平方米,规划投资35520万元,新增学位14385个。
二是幼儿园校舍建设工程。新建矿坑镇棠林社区幼儿园、大仲村镇北码头幼儿园、神山镇六合店幼儿园3所公办幼儿园;新建卞庄街道金色摇篮幼儿园、卞庄街道开慧蒙特梭利幼儿园、卞庄街道宝华幼儿园文轩园3所民办幼儿园。新建校舍面积1.6万平方米,规划投资4470万元,新增学位1170个。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集中完成与项目建设相关的所有建设手续,使所有列入校舍“双百工程”建设规划的项目全部具备开工建设条件。所有规划项目要于5月底前完成各项手续并开工建设。
(二)实施阶段。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依据下达的规划项目,按照中小学校舍建设工程实施细则要求,组织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建设。所有规划项目要在12月底前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三)迎查阶段。2019年年初,迎接市政府验收,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建设工程实施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实施校舍建设工程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压实责任,加快推进学校、幼儿园建设,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经费投入、规划建设、项目用地等问题,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开展工作,确保项目建设如期完成。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建设工程实施,各负其责,积极配合,确保各项工作高效顺利开展。
乡镇(街道、开发区):负责辖区内学校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监管,足额、按时拨付配套资金。
县教体局:负责拟定具体实施方案,筹划有关会议,指导、调度、督促、协调项目建设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复。
县财政局:负责拟定筹资计划和学校建设所需各项建设资金的筹集工作,按项目工程施工进度及时拨付资金,负责资金使用效益监督。
县住建局:负责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各项建筑手续的办理工作,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与监督,组织对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
县国土局:负责落实建设用地规划和用地指标,协调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学校用地的政府划拨和相关手续,保障学校建设用地面积达标。
县规划局: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做好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批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对各建设项目资金拨付的监督和工程预决算的审计、监督。
县消防大队:负责新建校舍消防安全审查,办理相关手续。
县地震局、水利局、环保局:分别负责对建设项目抗震减灾标准的审核和落实、新建学校选址的水文减灾等情况进行评估、学校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及评价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其他部门和单位要履行好职责,为学校校舍建设工程提供优质的服务。工作中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要实行项目负责制,将工作目标细化到每个项目,将工作项目落实到具体责任人,限定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压茬推进。抓好开工、施工、竣工各个环节,严格质量标准和廉政纪律,确保资金、工程安全,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切实加快工程进度。
(三)落实优惠政策。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财政厅、物价局、教育厅《关于减免中小学校舍建设有关收费的通知》(鲁财综〔2015〕63号)的规定,认真落实关于减免中小学校舍建设工程建设规费的优惠政策。列入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建设工程的项目,规划设计、工程监理费用由县财政按优惠政策规定的最低标准列支并统一拨付。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校舍建设工程的实施责任,安排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保障学校建设尽早开工,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四)强化督查追责。市政府将各县区校舍建设“双百工程”实施情况纳入县区(开发区)民生专项工作考核,定期调度、督查和通报,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县督委办将建立校舍建设工作督查评估机制,实行督查通报、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和阶段性评估,及时公示督查结果。县政府将实行问责制度,对因工作不力影响工程进度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兰陵县加快推进市2018年校舍“双百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
2.兰陵县关于临沂市2018年校舍“双百工程”兰陵县建设项目明细表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兰陵县加快推进市2018年校舍“双百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孙 伟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新荣 县政府副县长
陈建新 县政府党组成员、兰陵经济开发区常务副主任
孙启全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杨俊勇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督委办主任
孙怀广 县教体局局长
段培庆 县发改局局长
李玉昆 县财政局局长
刘继永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赵 华 县住建局局长
苏保金 县规划局局长
李 勇 县环保局局长
郭学广 县物价局局长
谭富龙 县人防办主任
李 军 县气象局局长
袁志成 县科技局副局长、地震局局长
杨 波 县消防大队教导员
霍海涛 卞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郑 亮 兰陵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
张 伟 向城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
李怀明 神山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
赵 磊 大仲村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
卜祥彬 矿坑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孙怀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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