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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xfb/2022-0002201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办字〔2019〕12号
  • 成文日期 2019-05-22
  • 发布日期 2019-05-22
  • 生效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陵县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陵县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兰陵政办字〔2019〕12号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陵县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兰陵政办字〔2019〕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兰陵县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陵县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卫生县城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今年我县将首次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为巩固和提高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全面做好迎查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复审,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以《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集中开展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不断完善综合服务功能,提升城区卫生管理和宜居水平,为城乡居民营造卫生、整洁、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动我县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新兰陵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重点

(一)健全完善爱国卫生工作推进机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不断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建设,健全县、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单位)的三级爱国卫生组织网络。进一步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和信息交流制度,形成推进爱国卫生工作的整体合力。要加大资金支持,强化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要研究推进爱国卫生工作的措施和方法,拟定实施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要建立完善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认真核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二)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加强健康教育网络建设,注重发挥各级健康教育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职能,健全基层健康教育机构,促进健康教育工作重心下移。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根据不同季节、不同行业、不同人群,以学校、医院、社区为重点,采取有效健康促进方式,普及设置高标准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建设健康卫生知识教育长廊(一条街)、健康步道和健康主题公园,确保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标。大力开展全民健康行动,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落实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三)强化农贸市场改造与管理。认真抓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对城区现有农贸市场如北大农贸市场、龙庄市场、代村市场、柞城市场、东埝头市场和西埝头市场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落实卫生包保责任制,特别是活禽宰杀和水产鲜活产品经营要实现三分离改造,对熟食和直接入口食品严格封闭经营。对泉山农贸市场要研究启用,彻底解决周边和新华路影响县城秩序的占道 经营问题。对有固定场所、不能立即取缔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较大摊点群,要作为临时早、夜市市场实行定时、定范围、定品种的规范化管理,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保证卫生基本达标。对自发形成的小型摊点群及严重占道马路市场,坚决予以取缔,确保不影响卫生县城复审工作。

(四)加强社区(住宅小区)和单位卫生管理。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分类管理、属地负责”原则,切实加强对所属社区(住宅小区)、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社区(住宅小区)、单位卫生管理组织,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细化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卫生检查、考核措施。继续按照创卫时划分的有物业、有主管单位(家属院)、无人管理小区(老旧家属院、破产企业家属院)和城中村住宅区等4类小区类型实行分类管理,进一步加强责任,一管到底。积极组织居民和职工搞好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和除“四害”工作,重点抓好老旧小区改造的公共厕所卫生管理。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完善配套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抓好城中村与城乡结合部卫生管理。有关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村居要进一步巩固创卫成果,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村居)环卫管理保洁体系,明确管理职责范围,扎实推进环卫一体化,切实抓好城中村的土街土巷硬化、排水沟治理、村头塘边垃圾和“三大堆”(草堆、粪堆、垃圾堆)清理及“十乱”治理,尽快解决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卫基础设施不完善、卫生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六)加大城区秩序综合整治力度。实施综合执法、集中治理,重点抓好乱搭乱建、乱摆摊点、乱贴乱画、店外经营、落地广告牌等现象的整治。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建筑工地管理,整治县城出入口、车站、景点及背街小巷等重点部位环境卫生。规范交通秩序,整治车辆(包括电动车、自行车)违章停放、三轮车、四轮代步车影响交通等问题。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完善配套服务功能,及时维护维修人行道、交通护栏等损坏现象,提高城市标准化管理水平,尽快解决基础设施不完善、管理措施不落实、卫生面貌差等问题。

(七)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防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保护城市环境,确保大气、水各项控制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进一步规范医疗废弃物和医源性污水处置,医疗废弃物统一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集中处置,污水达标排放。

(八)狠抓食品安全和重点公共场所监管。依据《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准确把握标准,认真履行部门职责,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和生活饮用水的监督执法力度。重点加强对“五小”(小餐饮、小网吧、小旅馆、小美容美发、小浴室)行业的监督管理,突出车站、市场内外、学校周边、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强化守法经营和安全卫生责任意识。严格准入标准,规范从业行为,提高管理水平,积极预防食物中毒、食源性疾患及传染性疾病发生。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建设,加强食品安全质量监测监管,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九)健全公共卫生体系。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进一步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重大疫情信息网络体系,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对策,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快速反应能力。重点加强对流行性感冒、手足口病、麻疹等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全面落实防控措施。加强医院感染控制的组织、制度建设,提高传染病报告和管理水平、严格控制院内感染。完善计划免疫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提高计划免疫工作质量。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

(十)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病媒生物防制制度,健全工作网络,落实工作责任。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性预防控制原则,按照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方针,积极开展卫生清理,实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消除“四害”孳生场所。不断完善重点社区、重点单位、重点场所的防护设施。根据“四害”变化规律和卫生防病形势,组织开展集中灭鼠和灭蚊蝇活动。

(十一)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各级各单位要责成专人,对照相关标准,认真全面做好创卫以来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与归档工作,保持卫生县城工作资料档案的连续性。

三、职责分工

对照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标准要求,根据各部门、单位职能,确定各项工作职责分工(详见附件1)。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对所承担任务进行认真细化分解,把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和人员头上。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县住建局、县住房保障中心、县疾控中心、县交警大队等7个部门单位要分线建立专业督导组(详见附件2),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复审迎查工作。其他责任部门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督导小组,发挥部门优势,加快推进问题整改,确保各项工作按时达标。

四、网格化管理

继续实行城区8大网格管理责任制,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共同推进”工作原则,由县级网格长带领牵头部门和网格参与部门、单位包网格。网格牵头部门负责组织网格参与部门、单位开展网格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5月下旬)。县委、县政府召开动员会,印发工作方案,划分工作网格,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各有关乡镇、街道、开发区及有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逐级宣传发动,设置公益广告营造氛围,严格对照标准,梳理排查本区域、本部门工作,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指标,明确标准和时限要求。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动员工作,对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进行广泛宣传,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县上下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下旬至6月20日)。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乡镇、街道、开发区及有关部门按照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针对存在问题,制定工作台帐,逐一分析研究,落实具体措施,切实完成整改,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复审要求。全面落实城区除“四害”各项措施,根据“四害”活动规律,组织开展集中消杀活动。6月20日前,各项工作基本达到标准要求,全面做好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准备工作。

(三)巩固提高阶段(6月21日至6月底)。适时组织模拟检查,查漏补缺,对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并限期完成。

(四)迎查复审阶段(7至8月)。进一步巩固整治工作的成果,随时接受上级爱卫会暗访或明查活动。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迎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不断完善县城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城区卫生管理水平。各有关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各自工作网格和承担任务,制定整治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对照标准,细化任务目标,搞好责任分工,明确完成时限,精心谋划实施。网格包扶部门、单位既要督促落实好网格内各项迎查工作,也要抽调一部分力量积极参与网格内各专项整治行动,并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与一定帮助扶持。要按照“谁的区域谁负责,谁的职责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工作要求,严格责任追究制,对认识不足、措施不力、影响复审结果的部门、单位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将迎接复审工作情况作为对相关乡镇和部门单位的重要考核内容,并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三)严格督查,确保实效。按照迎接卫生县城复审工作重点,对市容环境卫生(社区、住宅小区、单位、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卫生、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宣传与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等重点领域,各工作专线要开展专业督导检查。复审办建立定期督查调度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分阶段对迎接复审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督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严格督促相关部门、单位限期整改。各有关乡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和《国家卫生县城标准》要求,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对本区域、本系统存在的问题,要列出单子进行专项整治,要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各项工作限期达到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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