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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xfb/2022-0002214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办字〔2020〕14号
  • 成文日期 2020-07-21
  • 发布日期 2020-07-21
  • 生效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的通知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的通知
兰陵政办字〔2020〕14号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的通知

兰陵政办字〔2020〕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要求,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提高群众办事效率,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村(社区)便民服务标准化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20〕42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人民群众改革获得感为目的,通过“规范功能定位、规范场所建设、规范事项流程、规范服务标准、规范人员管理、规范制度建设”,进一步把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打造成优质高效规范便捷的基层公共服务平台。2020年底前,完成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通过线上政务服务平台和线下实体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建成县、乡(镇、街道)、社区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为优化全县营商环境、助推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功能定位,明晰管理职责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辖区内的政务服务工作以及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工作;负责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负责协调、监督政务服务事项的进驻和大厅工作人员的管理;负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政策咨询;负责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管理考核;负责社区便民服务站的管理指导;接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大厅是群众和企业办事的综合性服务场所,是变“多门办理”为“一门服务”基层政务服务的主阵地。在此基础上,各乡镇(街道)要推动政务服务向社区延伸,全面建立社区便民服务站,作为群众“就近办”的重要场所,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人员一般由村“两委”成员、网格管理员、社区工作者兼任,主要承担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相关政务事项帮办代办服务,提供村级党务、村务以及相关政策的咨询解答等服务工作。

(二)规范场所建设,优化服务环境

各乡镇(街道)要本着“因地制宜、优化完善”的原则改造提升便民服务中心场所。场所选址要交通便利、方便群众。便民中心服务大厅要以“六有一能”(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网络、有设备、有经费、能办事)为基本要求,推进基层政务服务工作“三集中、三到位”。

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场所门牌名称统一命名为“xx镇(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识牌统一固定在办公地点显著位置。场所面积要满足集中办公需求,原则上不低于300平方米。要科学划分大厅功能,采取柜台式办公模式以方便办事群众,着力打造现代化、智能化、温馨化的便民服务大厅。设置咨询帮办区、综合受理区、统一发证区、自助服务区、办事等候区、投诉受理区,预留机动服务区。帮办咨询窗口应提供无差别咨询服务,综合受理窗口可按照事项复杂程度分为无差别受理窗口和无差别即办窗口,统一出证窗口负责发放证件。对重点领域、高频事项,可设立固定专职窗口,对定期办理的季节性、临时性事项,可设立机动窗口。各乡镇(街道)可根据场所面积和窗口布局需要,对以上窗口设置标准做适当调整。

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办公设施设备应标识明晰,清洁有序,合理定位放置。办公设备应配备办公桌椅、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网络(互联网、电子政务外网、部门专网)、档案柜、自助服务一体机、摄像视频监控系统、多媒体电视、电子显示屏等。服务设备应配备等候区休息座椅、填表桌台及文具、饮水机、免费WIFI、EMS寄递箱、投诉意见箱等。

社区便民服务站应固定办公场所,场所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0平方米,统一标识为“xx镇(乡、街道)xx社区便民服务站”,办公设备配备上要满足复印、录入、出证等需求,配备方便群众的休息椅、饮水机等。社区便民服务站原则上全部为综合窗口,办理承接全部服务事项。

(三)规范事项流程,打造“高效窗口”

坚持“便民利企、应进则进、充分授权”的原则,各乡镇(街道)以权责清单中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为基础,编制公开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统一进驻事项,并实施动态管理。社区便民服务站入驻事项要按照方便群众办事的原则,实现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事项权限下沉,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对进驻事项要制定规范的事项办理流程和服务指南,内容应包括事项名称、受理部门、办理依据及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等,并按照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办理与送达的基本规程对办理事项逐一优化,精简办理时限和材料,建立规范、高效的事项办理流程,并在窗口统一摆放、方便群众取阅。

(四)规范服务标准,打造“优质窗口”

各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要着力加强服务行为规范建设,全面开展“沂蒙红色帮办代办”服务,设置帮办代办服务窗口,丰富帮办代办途径,为群众无偿提供帮办代办服务,真正做到让代办员多跑腿、群众少跑路,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政务服务快餐店”。

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乡镇(街道)级帮办代办人员数量原则上是辖区社区数量的2倍以上,社区便民服务站原则上不低于2名帮办代办人员。要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加大教育、培训、管理力度,规范工作人员服务行为,努力打造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提升群众的便民服务改革获得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到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完善提升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扎实推进,重点从场所建设、人员配备、事项进驻、办理规范、推广宣传等方面进行提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班子成员要协同抓,明确建设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县督委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年底将对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情况和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积极作为、落实到位、工作成效突出、社会满意度高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对于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工作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典型带动。各乡镇(街道)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的经验做法,打造服务品牌,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提高群众对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的知晓度和支持度,增强对基层政务服务的认同,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效能,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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