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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xfb/2022-0002217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办字〔2020〕16号
  • 成文日期 2020-07-28
  • 发布日期 2020-07-28
  • 生效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通知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通知
兰陵政办字〔2020〕16号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通知

兰陵政办字〔2020〕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通知》(临政办字〔2020〕7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建立严格规范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扎实推进医疗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兰陵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手段,各乡镇(含街道,下同)、县直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战略重要论述和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县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力争到2020年底,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分工明确、科学高效的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建设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队伍,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信息化。

二、把握重点任务。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卫生行业的全面领导,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合理界定并落实政府办医职责,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管理权力和职责分工,建立和落实多元化、多层次、多维度的监管责任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以及医疗技术、药品、医疗器械等服务要素准入和行政许可流程,加强全行业、全要素、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权力和责任清单,积极探索容错纠错和履职免责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创新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的监管机制。

三、明确责任分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要对照权责清单,按照国家、省、市部署,对照全县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重点任务分工,进一步理清责任链条,明确监管内容和职责,细化工作安排,完善监管措施,提升监管水平。按照“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四、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完善相关制度,强化保障措施,加大推进力度,力争今年年底构建完成县级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体系及相关部门参加的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的综合监管工作履职情况要与综合目标管理考核指标相挂钩,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

五、强化考核问责。要加大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责任人员在监管工作中履职行为监督,每年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相关政策情况、突出问题及处理情况、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等开展督察,发现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1.重点任务分工

          2.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部门职责分工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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