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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xfb/2022-0002236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办字〔2022〕31号
  • 成文日期 2022-08-19
  • 发布日期 2022-08-19
  • 生效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陵县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2—2030年)的通知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陵县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2—2030年)的通知
兰陵政办字〔2022〕31号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陵县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2—2030年)的通知

兰陵政办字〔2022〕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兰陵经济开发区、农高区管委会:

《兰陵县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2—2030年)》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陵县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2—2030年)


为加强全县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提高应对处置一般突发事件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和《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山东省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鲁政办字〔2020〕170号)和《临沂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临政办字〔2021〕92号)的要求,编制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重要论述以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市部署,以建立健全集中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为目标,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理顺体制、明确职责、优化布局、提升能力,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法规制度、标准规范和管理机制,通过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方式,构建政府、企业(商业)、社会和使用单位相衔接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有保证,有效应对一般突发事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规划目标

以补短板强弱项为导向、以理顺体制机制为保障、以整合优化职能为支撑,到2025年初步建成分级分类管理、反应迅速、保障有力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全县应急物资储备能力和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到2030年建成分级分类储备、规模适度、品类齐全、布局合理、管理有序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实现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度,增强防范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应急物资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完善。一般以上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物资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整合优化分散在各部门的应急物资保障管理职责,形成职责分工明晰、管理职能完备、协作机制健全、灵敏高效、上下联动的应急物资管理体系。

——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科学完备。加快构建以政府(实物)储备为基础、企业(商业)储备和产能储备为辅助、社会化储备为补充的应急物资储备格局,逐步形成品类丰富、规模适度、布局完善、共享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基本满足应对处置一般以上突发事件的需要。

——应急救援队伍装备持续改善。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加快构建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和专业救援队伍互为支撑的装备保障机制,促进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能力显著提升、专业救援队伍不断壮大、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基本形成、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健康有序发展,有效提升应急救援战斗力。

——应急物资要素市场化配置持续优化。建立应急物资生产调配、紧急调拨、采购等制度,提高应急状态下的要素高效协同配置能力。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数字技术,在应急管理、产业发展、资源调配、社会管理等方面更好发挥作用。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体制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统分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制,实现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成立县委、县政府应急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含街道、开发区,下同)结合本地实际,分别建立相应机构。

2.落实分类储备。按照“省级储备为支撑、市级储备为依托、县级储备为基础”的全省应急物资储备体系要求,落实县级储备责任。按照应对处置一般(Ⅳ级)突发事件所需,储备符合区域突发事件特点的应急物资。各行业部门按职责承担应急物资储备任务(见附件1),明确储存地点,科学确定各类应急物资储备重点、规模和方式。

3.建立健全响应协同保障机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应先行动用本级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协同保障机制,县级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全县应急物资的调配调用,向有关部门发出调拨指令,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调拨指令,负责组织实施应急物资调运等工作,并及时报告应急物资调运情况。

(二)优化提升仓储设施建设布局

1.提升全县仓储布局。依托本区域综合性物流中心、国有粮食储备库或产能企业仓库,采取新建、改扩建或代储等方式,统筹建设1处仓储面积不低于2000㎡的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各乡镇综合区域突发事件特点,针对应急处理需求,新(改、扩)建仓储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的乡镇级应急物资仓储设施。

2.扩大森林防灭火专业队伍装备仓储布局。按照省规划指标“县储备不低于150人森林防灭火专业队员防灭火装备需要”的要求,新改、扩建仓储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防灭火装备仓库。

3.完善防汛抗旱类应急物资仓储布局。进一步改造县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统筹水利、综合执法、应急管理等部门分散的仓储设施,优化职能部门储备布局,满足仓储需求。

(三)加强生活保障类应急物资储备

1.强化政府实物储备。发挥政府储备民生保障主导作用,储备政府实物物资。根据我县实际,采取政府、企业(商业)和产能储备各三分之一的原则,至2025年,全县实物储备达到0.5万集中转移安置人口7天基本生活的规模;至2030年,全县实物储备达到0.7万集中转移安置人口10天基本生活的规模。自2022年起,逐年加大政府实物储备规模。

2.扩大企业商业和产能储备。对于难以长期储存或市场供应充足、企业能够快速生产的品类,主要实行企业(商业)储备和产能储备。到2025年,企业(商业)储备和产能储备分别达到保障0.5万紧急集中转移安置人口4天基本生活的规模;到2030年,企业(商业)储备和产能储备分别能够保障0.7万紧急集中转移安置人口10天基本生活的规模;各职能部门应严格遵守招投标程序选择合适的企业作为承储企业,每年年初组织对企业(商业)和产能储备合同进行修订完善。

3.加强其他战略物资储备。对肉类、食盐、食糖、粮油等战略储备物资,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国家要求储备。

(四)加强医疗卫生类应急物资储备

1.科学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均医用物资消耗上限不少于1个月的用量,重点储备人员安全防护、紧急医疗救护等应急物资(见附件3)。到2025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Ⅰ类)政府应急物资储备达到保障1500人1个月、企业(商业)储备1500人10天、产能储备1500人1个月的医疗防护规模;突发紧急医学救援类(Ⅱ类)应急物资政府储备达到保障2500人7天、企业(商业)储备2500人5天、产能储备2500人3天的紧急医学救援规模。到2030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Ⅰ类)应急物资政府储备达到保障2500人1个月、企业(商业)储备2500人10天、产能储备2500人1个月的医疗防护规模;突发紧急医学救援类(Ⅱ类)应急物资政府储备、企业(商业)储备和产能储备分别达到保障5000人7天的紧急医学救援规模。

2.做好特殊医疗物资储备。依托重点医院和疾控中心,加强疫病监测、卫生防疫、院前急救、药品疫苗、血液等特殊应急物资储备,提升快速检测、疫病防控和紧急医疗救治水平。

3.加强企业商业和产能储备。依托医药企业和医药物流企业,建立医疗卫生应急物资企业(商业)储备制度。立足我县产业实际,支持应急征用企业为保障生产医疗卫生物资,实施稳产、扩产、转产等技术改造。支持相关企业研发疫苗、药品、试剂、医疗器械,支持中医药有效治疗技术和药物研发,加快公共卫生领域科技成果转化。

4.建立联动储备轮换机制。应急物资储备单位对存放周期短、耗资大的部分物资,按照“总量稳定、用旧储新、等量补充、动态轮换”的原则,建立联动储备轮换机制,实现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储备良性循环,最大限度发挥储备物资效能。

(五)强化综合消防与救援类应急物资储备

综合消防与救援类物资以政府(实物)储备为主,采取专业队伍“库队合一”方式进行。依托县综合消防救援专业队伍,重点储备现场管理与保障、生命救援与生活救助、工程抢险与专业处置类物资,主要包括位移监测雷达、防爆手持电台、模块化运输车、器材装备模块箱、水陆两栖突击车、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水下生命探测仪、声纳探测仪、消防用救生衣、大流量移动消防炮、A类泡沫消防车、消防灭火机器人、水面摇控救援机器人、起重气垫、公共洗消站等装备类物资。强化综合救援特殊稀缺类装备器材配备,为专业队伍配备水陆两栖突击车、轻型全地形车、声纳探测仪、化学事故侦检车、氮气灭火车等特殊装备器材。完善应急综合指挥装备器材配备,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应急指挥装备类物资。

(六)加强森林防灭火类应急物资储备

县级森林防灭火类应急物资以政府(实物)储备为主,采取专业队伍“库队合一”方式进行。依托现有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仓库及新建不低于200平方米仓库,重点储备工程抢险与专业处置类物资,包括火灾处置、消防防护、野外生产、无线通讯、专用车辆等品类,便携式灭火机、背负式风力灭火机、背负式机动高压灭火水枪、高扬程大功率移动水泵、串联水泵、森林消防风水化快速机动站、山地远程输水车、单兵作战防护装备、对讲机等装备类应急物资。为专业队伍配备大功能自动调压中继功能泵、山地远程输水车、阻燃剂、监测无人机等特殊稀缺类装备器材。

(七)加强洪涝灾害与抗旱类应急物资储备

洪涝灾害与抗旱类应急物资采取政府(实物)储备、企业(商业)储备和社会化储备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县、乡镇两级分级储备,重点储备工程抢险与专业处置类物资,包括自移动排水泵车、大流量移动泵站、多功能水下抢险勘察车、防汛抢险打桩机、水陆两栖挖掘机、抢险自卸车、水下爆破设备及潜孔钻、水下智能焊接、切割设备等。对基础性抢险救援类物资和设备,依托县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城市防汛应急救援站、县固定储备点和水库,以政府(实物)储备为主;对抢险施工设备、砂石料和块石等消耗类应急物资,主要采取企业(商业)和社会化储备。规划建设1—2支县级防汛抗旱(水旱灾害防御)专业队伍,配备水上救援机器人、大流量移动泵站、管涌探测仪等重要装备器材。

(八)加强其他抢险救援装备应急物资储备

1.危化品事故应急物资储备。在县内化工重点监控企业,建立完善1支危化品专业抢险救援队伍,采取“库队合一”方式,重点储备火灾处置、陆地运输、环境监测、现场警戒、堵漏作业装备与材料、污染物收集、危险化学品处置等品类物资,如消防机器人、泡沫消防车、60米以上大跨距折臂高喷消防车、照明消防车、排烟消防车、化学事故抢险救援车、防化洗消消防车等。

2.矿山事故应急物资储备。依托兰陵消防救援大队和我县8支专业矿山救护队,采取“库队合一”的方式,以专业队伍储备为主,矿山应急物资储备为辅,重点储备岩土工程施工、救生器材、破拆起重、环境检测、应急动力等品类物资,如全液压钻机、大口径钻机、多功能快速钻机、全液压坑道钻机、自救式呼吸器、救生照明线、冲击钻、凿岩机、液压千斤顶、有毒气体探测仪、移动发电机等。

3.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市场监管部门根据需求采用适当方式储备相关应急物资,包括检测车辆、快检装备等。

4.环境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生态环境部门根据需求采用适当方式储备,包括化学与放射等安全防护用品、环境应急检测设备、堵漏作业装备与材料、溢油应急处置装备、污染物收集与处理装备等类别的应急物资。

5.铁路事故应急物资储备。交通运输及铁路管理部门根据需求采用适当方式储备。包括应急桥梁搭建、应急动力、破拆起重等类别的应急物资。

6.生物灾害应急物资储备。农业农村、资源规划部门根据需求采用适当方式储备相关应急物资,包括生物灾害监测、药剂喷洒设备、防控药剂、人员防护装备、杀虫药剂、疫木处置装备等。

7.公共交通枢纽瘫痪应急物资储备。交通运输部门根据需求采用适当方式储备抢险救援物资,包括路上运输、应急动力、生活饮食、住宿保障、保暖衣物等类别的应急物资。公安机关负责储备抢险救灾需要的警用物资。

8.大面积停电应急物资储备。供电公司根据需要采用适当方式储备,包括电网抢修作业、现场照明、无线通信、应急动力等应急物资。

9.大规模网络瘫痪应急物资储备。移动、电信、联通等通讯单位根据需求采用适当方式储备,应急物资包括通信设施抢修、通用防护、现场警戒、无线通信、通信抢修恢复、应急动力、网络通信等类别。

10.高层建筑倒塌应急物资储备。消防救援、住建等职能部门根据需求采用适当方式储备,应急物资包括生命搜救、现场警戒、破拆起重、动力照明等类别。

11.大规模群体性聚集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公安机关负责警用物资储备。发改部门负责其他物资储备,包括群众饮食、住宿帐篷、现场照明、保暖衣物等。

(九)增强应急物资要素配置能力

1.建立应急物资采购机制。分级分类评估应急物资需求,健全应急物资分级分类储备标准和目录,科学确定政府储备、社会化储备、生产能力储备的比例及数量,按需制定应急物资年度采购计划,统一采购渠道,规范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确保有效采购。科学合理制定应急物资紧急筹措计划,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调拨机制,完善调拨程序,规范调拨流程,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作、部门互动、资源共享的应急物资调拨保障制度,提高社会救援力量参与积极性。

2.建立存储物资轮换机制。按照“总量稳定、用旧储新、等量补充、动态轮换”的原则,建立分级负责、紧密衔接、科学高效的应急物资轮换管理制度,科学确定应急物资储存期限,结合洪涝、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危化品和矿山事故等以及救援队伍装备配备的不同特点,通过供应周转、调拨使用、市场销售、返厂轮换、代储轮换等模式,适时倒库更新,实现应急物资储备的良性循环,最大限度发挥物资存储效能。

3.建立保障联动机制。建立政府(实物)、企业(商业)、产能、专业队伍等储备和其他储备互联互通的应急物资保障联动机制。根据应对处置需求,依次动用实物、队伍、企业、产能等储备,以紧急采购、临时征用、社会捐赠等作为补充,形成稳定可靠的应急物资供应链。建立应急状态下紧急生产、紧急采购等紧急保障机制,构建全县统一的应急物资采购供应平台。规范完善应急物资紧急生产程序,统一组织原材料供应、安排定点生产、强化能源要素保障,确保生产供应有序有力。积极推进应急物资储备军民合作。

4.建立高效运输配送机制。依托各类交通设施,建立应急物资优先通道和快速通行、快速通关机制,提高应急物流配送效率。与大型物流企业深入合作,提高应急物资分发和配送能力,实现物资调运2小时县内全覆盖。

5.建立应急物资社会化储备机制。对不宜由政府储备的易耗类、保质期短的物资和大型装备,统筹利用企业、个人仓储设施,采取签订协议储备合同、协议供货合同、委托代储、政府适当付仓储费用等多种方式,实施社会化储备。鼓励、引导、指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家庭储备必要应急物资。

(十)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信息平台

1.完善应急物资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各部门应急物资、储备库、队伍、装备等信息的互联互通,对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实施全周期动态监测;根据突发事件物资需求,实现应急物资调拨、运输、紧急生产、配送分发、征用、捐赠全流程管理。

2.建设应急物资信息资源库。制定信息系统数据标准,统一应急物资分类编码和命名规范,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物资信息资源库,涵盖政府(实物)储备、企业(商业)储备、产能储备、专业队伍能力储备和社会化储备,以及国内外应急物资生产企业、上下游配套企业等信息,实施有效的信息化管理。

(十一)加强制度建设

1.建立健全应急储备制度。制定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对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的职责分工、采购储备、仓储管理、调拨运输、分发使用、回收报废、经费保障、紧急征用和补偿等进行规范,推进应急物资储备保障标准化建设。

2.建立完善应急物资效能评估制度。通过情景推演、模拟演练、复盘实操等方式,对应急物资储备体系进行环节检验、能力评估,结合部门需求和专家论证意见,定期对储备体系进行评估,确保储备物资能够适应形势任务需要并实现逐年改进。

(十二)强化政策扶持

1.加强财税扶持。加强对政府应急物资储备资金的预算管理,年度储备计划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与本级预算相衔接,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推进县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加强对应急物资储备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要条件。落实和完善适用于应急物资商业储备和产能储备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

2.加强金融支持。对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项目和重要医用、生活物资重点企业给予金融信贷支持,实施优惠贷款利率。充分发挥各类保险机构作用,丰富保险种类,扩大商业保险承保和赔付范围,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探索设立应急管理公益性基金或专项开发基金,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资金投入机制。


附件:1.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职能分工表

                 2.生活保障类应急物资储备品类

                 3.医疗卫生类应急物资储备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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