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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xfb/2023-0000388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办字〔2023〕6号
  • 成文日期 2023-04-08
  • 发布日期 2023-04-09
  • 生效日期 2023-04-08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陵县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陵县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兰陵政办字〔2023〕6号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陵县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2023年重点

工作任务的通知

兰陵政办字〔202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兰陵经济开发区、农高区管委会:

现将《兰陵县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陵县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临沂市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推动《兰陵县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重点任务攻坚突破,制定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如下。

一、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1.加强创新能力建设。推进高新技术企业五年“倍增计划”,引导更多传统企业向科技型、创新型转变,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39%以上,新创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省市级科研平台6个。持续实施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引导全社会提升研发投入,县级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达到2.0%以上。(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2.加快“科创走廊”建设。依托兰陵(上海)飞地经济孵化基地,构建兰陵和上海(长三角)“科创飞地”“产业飞地”双向互动机制,打造生态科技绿色发展引领区。引进高新技术项目企业11家、高层次人才12名,各类先进科技成果15项以上,初步建成高新技术产业隆起带。(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3.强化科技型企业培育。持续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工程,力争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7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85家,争取各类科研扶持资金500万元以上。(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二、纵深推进新旧动能转换

4.精准管控“两高”行业。充分利用山东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和临沂市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控暨煤炭消费精准监测系统,加强对用能耗能企业监管监测,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开展用能预算管理。(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

5.持续推进技改提级。编制实施全县企业技术改造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滚动推进“百项技改、百企转型”,实施投资500万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100个左右。(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6.实施标志性产业链提升行动。锚定“量质齐升,两年500亿”目标,落实“建三延二强三补一”工作措施,紧盯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转移项目,对接我县优势产业,实现链式布局集群发展。重点打造“借鸡(基)生蛋”“新型玻璃”“石头造纸”产业链;提升“食品加工”“美酒产业”产业链;做强“点石成金”“变废为宝”“浸渍纸产业”产业链;补齐“无中生有”产业链。充分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机械产业、医药产业等“8+1+7”工作专班作用,培育提升特色优势制造业集群,构建高质量现代产业体系。(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县投资促进中心,参与单位:“8+1+7”各产业链工作专班牵头单位)

7.梯度培育优质企业。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等手段,促进国铭球墨铸管、中钢集团、会宝岭铁矿、金玺泰集团、兰陵美酒股份有限公司等骨干企业加快发展、提档升级;加快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工作,对新进企业严把供地关口,严格落实项目审查机制,严把“亩产效益”关,提高准入门槛。力争2023年完成“小升规企业”20个;培育产值过50亿元企业1家;培育上市工业企业1家。力争培育单项冠军、“专精特新”等企业10家。(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8.强化金融助企服务。力争国铭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完善企业上市后备企业库,加快股改进程。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争全年实现存款余额600亿元、贷款余额500亿元,新增贷款40亿元。(牵头单位: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参与单位:人民银行兰陵支行)

三、坚定不移扩大内需

9.加快重点道路建设。开工建设S38岚菏高速新兴互通立交及连接线工程,启动全长25公里的临徐高速公路(兰陵段)工程、6.7公里的临徐高速公路(磨山)连接线工程,完成沂册路西延工程(兰陵县北环东延),启动兰陵路东延工程(兰陵县高铁连接线工程)。(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启动206国道青竹至皇甫寺、于沟至尚岩段改建工程。(牵头单位: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10.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会宝岭水库清淤增容项目,清淤1530万方;实施西泇河大桥闸除险加固和配套设施建设,改建7孔、10米宽闸门;完成15公里的西泇河会宝岭水库溢洪道尾水渠至陈桥闸段治理;维修养护小型水库40座;实施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项目,完成8公里的吴坦河庙疃村至大吴宅村段河道治理;实施省重点水利项目,完成向阳、孟渊、横沟崖三座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以及大仲村镇、下村乡、兰陵镇中型水闸及配套设施建设;对涉及水库移民的15个乡镇开展路灯亮化、道路硬化、环境整治,打造5个美丽移民村;实施国家重点水土保持兰陵县阳明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治理面积15平方千米,增加蓄水保水量29.21万立方米。(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11.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以开发建设“兰陵县-郯城县-临沭县”集中式风电开发为主的临沂南部风电带为契机,因地制宜建设中小型风电项目,按变电站容量及用电负荷水平就近接入适当容量的风电机组。结合乡村振兴、“百乡千村”绿色能源发展等工作,鼓励符合开发要求的乡镇村居因地制宜布局分散式风电,增加村集体收入,改善村居环境,倡导绿色发展。加快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力争年内完成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工商业厂房、农村居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40%、30%、20%的任务目标。(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12.提升农村供水服务。投资610万元维修养护农村供水工程24处,提升改造老旧管网58公里。争取资金156万元升级改造灌溉计量设备,对节水状况较好用水单位组织进行节水奖励。(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13.提升“四供两排”保障水平。完成规划编制工作;投资8900万元新建智造新城(蒋庄至东钢集团)高压燃气管道、北部天然气利用、昆仑LNG门站迁移、LNG储配站等工程;投资1.2亿元实施城区智慧供热管网提升改造工程,新增供热能力200万平方米;投资3100万元实施供水管网更新改造、智慧水务平台、居民小区户表移交等工程;实施城区污水管网工程,敷设排水管网33公里,提升泵站1处;实施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建设日处理规模150吨/天的小汶河污水处理站,启动第三污水处理厂运行工作。(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14.持续推进城市更新。投资1800万元对6个老旧小区实施改造升级;投资1100万元实施五金公司二期水泥二厂家属院片区征收工作;投资53亿元完成16个棚改安置及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国有资产运营公司)

15.加强市政道路配套建设。新建玉泉路连通、兰溪西路南延、吴坦河大桥等项目工程。对S229省道、育才路、珠山三路等道路进行集中修复。建设塔山地下、东城新区地下公共停车场工程。建设兰陵望之城市森林公园、兰陵路下穿桥口袋公园,配套健身绿道、运动场地等设施,完成迎宾路等道路绿化提升以及育才路、荀卿路等道路亮化工程。(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国有资产运营公司)

四、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16.加快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完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开展“五违五必”专项攻坚行动,实现新增图斑数量同比下降50%,年底完成卫片发现和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双清零”任务,增加耕地占补平衡面积2000亩。加快推进正在实施的2个增减挂钩项目,完成文峰社区拆迁安置及复垦工作;完成市分配1000亩指标任务。推进土地征收和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完成批而未供土地680亩;全年征转土地2000亩,同比增长50%。(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7.扎实开展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建立覆盖重点领域的能耗统计监测体系,落实好国家鼓励可再生能源消费政策。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引导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权交易。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深化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生态环境局)

18.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开展VOCs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指标成绩位列全市中游;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做好防治工作;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方案》,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开展河湖水质隐患排查与整治行动,实施河流断面“一面一策”,确保全县4个国控、3个市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19.强化生态建设和修复。持续推进“绿满兰陵”,开展荒山造林、退化林修复、城乡绿化等工作,全年完成造林400亩。加快推进鲁城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启动会宝湖社区安置区建设,做好毛埠社区拆旧工作;启动8个工矿地治理项目、10个乡村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大力发展绿色建材。大力培育发展绿色建材产业,力争全县规模以上建材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45亿元;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比25%以上,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占比30%以上。(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五、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

21.深化实施“四雁工程”。加大从村党组织书记中招考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力度;持续开展村党组织书记选配改革;打造沂蒙“兵支书”特色品牌,力争动态保持30%左右。吸引归雁人才260名;培养鸿雁人才400名;争取市级优秀鸿雁人才10名、创新型示范主体2个;创建市级以上党组织领创办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分别达到15家、75家、100家;打造2—3处全市乡村振兴现场观摩点。(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

22.持续营造文明乡风。调整充实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专业志愿服务队伍,提档升级17个文明实践所,每个乡镇(街道)打造2处文明实践站示范点;继续打造“蒲公英夜校”特色品牌项目。组织举办冬春文化惠民季、全民阅读、广场文化艺术节、第十届广场舞大赛等活动。加强殡葬新风宣传,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整改提升,实施殡仪馆搬迁工程;实现红白理事会骨干成员培训全覆盖,培树村级“优秀红白理事会”优秀案例2个以上。(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县民政局)

23.积极争创省级以上品牌和试点。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主导产业,促进全产业链开发,争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新改建高标准农田13.5万亩以上,争创国家级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持续抓好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和合作组织创建工作,争创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县;全力申报年度省级农业强县;统筹推进全国宅基地制度改革、乱占耕地建住宅专项整治两项试点,打造农业农村改革兰陵样板。(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4.促进农业优质高效绿色发展。依托农企园,建设蔬菜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引进科研院所2家,打造中国(沂蒙)绿谷。聚焦绿色健康农业,禁售、禁用剧毒农药,实施化肥减量增效、耕地质量提升项目。利用好“鲁味好品•兰香天下”区域公共品牌,引导乡镇(街道)建立镇级预制菜园区,延长做大预制菜产业链条,力争预制菜产业集群产值突破15亿元,蔬菜产业集群产值突破105亿元,农产品精深加工总产值超50亿元。(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5.积极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与清廉村居建设融合,提升农村产权交易建设,完善农经管理平台,提升农村“三资”管理水平,实现清廉村居建设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6.有序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连片打造380个美丽乡村(自然村),将市级示范村、整治村(201个自然村)全部纳入县级美丽乡村连片打造范围内;重点督导全县15个城镇开发边界外安置区规范提升,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7.推动畜牧业做大做强。依托兰陵县农牧固废无害化处理项目,抓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积极引导畜禽屠宰厂创建省级标准化企业,实现畜禽屠宰行业总产值超20亿元,饲料行业总产值超20亿元。(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8.保障粮食安全。守好粮食安全工作底线,确保粮食播种面积、总产分别稳定在149万亩和13亿斤。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措施,及时处置各类非粮化问题。(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9.加快特色产业发展。培育省知名产品企业品牌1个,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30个;打造市级长三角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10个,县级长三角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10个;创建名品村10个、市级以上产业强镇2个;推广“中心+专家小组+基地”模式,重点打造粮食安全、种子安全、食用菌等10个特色农业基地。(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30.深化“电子营业执照+N”融合应用。年内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关联市场主体名下档案、印章、证照、信用等信息“一照汇集”。(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3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一次办好”“云直播”“云导服”等改革,创新“无感”“无人工干预”等审批模式,继续推动“一窗办、智能办、掌上办”,推行“县乡一体化”帮代办服务,优化“1530”政务服务圈、数字化云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32.推行“掌上开标”。全面推行手机APP全程直播,实现解密、身份确认、澄清答疑、异议提出和答复、结果公布等环节线上进行。(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33.延伸不动产登记服务端口。增加服务端口数量,分流登记窗口现场业务,实现全县金融机构和县法院相关机构全覆盖。(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34.设立纳税人纳税信用复评机制。开展新设立纳税人纳税信用复评,引导市场主体提高自身纳税信用水平。(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35.推广“物流式”办电服务。推广应用线上接收确认供电方案、竣工报验、签订供用电合同等功能。(牵头单位:县供电公司)

36.加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力度。构建政采贷五方协管机制,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数额提高15%以上。(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37.全力以赴抓招商引资。创新招商引资模式,提升招商引资成效,力争全年招引落地工业项目50个以上,其中过10亿元工业项目5个,到位资金70亿元。(牵头单位:县投资促进中心)

38.融入“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抢抓第12届东亚地方政府会议在临沂举办契机,加大“一带一路”国家和RCEP区域市场开拓;组织企业参加广交会、进博会等展会,培育更多外贸企业,招引外贸进出口企业15家以上,培育壮大外贸产业联盟;落实支持外贸发展政策,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实现进出口额100亿元,同比增长10%以上;加快制造业外资项目建设,全年实现制造业利用外资5000万美元,同比增长50%以上。(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七、繁荣发展现代服务业

39.做强现代商贸物流。实施绿色技术创新行动,推行绿色生产、绿色设计、绿色包装、绿色物流,打造绿色贸易。依托兰陵电商产业园、农企园电商服务中心,推行“一站式”综合服务,引育电商骨干企业13家。纵深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构建畅通便捷、便民利民的县乡村物流服务网络。(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40.培育消费新型增长点。加快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挥代村沂蒙老街、压油沟杏花街等特色街区作用,做大做强直播经济,培育网红主播、网红品牌、网红打卡地,营造消费新场景。推广绿色智能家电、新能源汽车、绿色家装,促进大宗商品消费。加强商业、文化、旅游、体育、健康等消费领域跨界融合,完善万达广场、塔山广场等商业圈,打造县域消费新型增长点。(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41.推动农文旅深度融合。加快兰陵王城、“沂蒙乡愁”民宿等项目建设,开发旅居康养、非遗手造、沉浸体验等新产品新业态,打造《兰陵王传奇》等大型沉浸式演艺模式。加强区域衔接,西接台儿庄古城,北连蒙山风景区,东通日照滨海度假,联合开发旅游路线,打造环兰陵200公里旅游圈,争创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42.打造“四色”旅游精品体系。打造“文峰山—大青山”红色研学精品线路;发展乡村旅游聚集区,探索打造“乡创共同体”;打造特色民宿集群,开发水上观光、滨水度假等新产品新业态;支持印象代村创建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加快华夏酒城等项目建设,深度发掘兰陵美酒文化,推动美酒产业做大做强,叫响“华夏古县·醉美兰陵”旅游品牌。(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43.建设“田园新城”银湖活力区。启动商务、文体、住宿等项目建设;完成兰陵大酒店改造运营;完成泉山路南段、卞南路提升,中兴路南延和银湖活力区至兰陵国家农业公园立体交通建设。(牵头单位:县农高区)

44.推进5A级景区规划。改扩建游客服务中心,打造“红绿蓝古”融合式乡村旅游;推进零碳园区建设,争创“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45.提升文化工作品质。新建3处城市书房和10处乡村书房;精心创作5部优秀沉浸式情景小剧;加强博物馆馆藏文物和藏品的数字化保护,发展博物馆云展览和馆藏品虚拟展示。(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八、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46.制定促进共同富裕实施意见。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制定我县促进共同富裕实施意见,明确共同富裕的方向、目标、重点任务、路径方法和政策措施,为促进共同富裕提供基本遵循和具体指导。(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47.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力争完成实验二中学校校建项目,做好理工学校二期、文峰高中二期、十八小等学校项目推进工作,规划新建幼儿园5所。启动省级试点项目“兰陵县中小学教师梯级发展暨专业素养提升工程”,提升教师队伍素养和各学段教学质量,争取高考本科进线4600人。(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48.推动职业教育高位发展。联合企业参与国省级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试点,打造可同时容纳1000人的校内实训基地,建立5个校企合作订单班;引进特岗教师10人,新建3—5个校内产教融合实训室,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组建1个职教联盟,创新集团(联盟)内部社会服务方式,争创示范性产教融合职教集团(联盟),申报“十四五”国规教材1门;通过高水平中职学校创建中期验收。(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49.提高医疗救治保障水平。提升中医药基层服务力量,建成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中心1个、精品国医堂2个、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26家;完成县人民医院东医疗区、中医院新院、妇幼保健院儿童早期发展基地等项目建设;启动实施临床重点专科“拔尖工程”,争创省级重点专科2个、市级重点专科5个。(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50.做好重点人群就业工作。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完成城镇新增就业8000人。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服务工作,推进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完成省市下达岗位开发任务。(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51.强化就业支持。组织开展第四届兰陵县“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采取“互联网+职业培训”新模式,为县内各类群体提供免费线上技能培训,完成职业技能培训7500人次以上;搭建“线上+线下”招聘服务平台,解决县内缺工企业和就业人员需求。(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5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从严从细抓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确保应纳尽纳、应帮尽帮;管好用好年度衔接补助资金,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加大已建成项目监督管理力度,确保项目安全、稳定运营;抓好第二批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建设,着力打造衔接乡村振兴示范样板。持续完善低收入人口兜底保障政策,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60%以上,特困人员规范签订协议比例达到100%。(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

53.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健康发展。邀请专家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题培训,实现全县儿童主任业务能力培训率100%,实施“小兰劝学”留守儿童关爱项目。(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54.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争创省级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开展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工作,做好等级奖补和运营奖补发放工作;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竞赛,培训养老护理员600人次;开展12349试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的服务监管和资金发放工作;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750户。(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九、坚决守好安全发展底线

55.着力抓实安全生产。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安全总监、有奖举报、专项督导、驻点监督等制度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完成应急仓库建设,推进县级“应急直通车”控制平台、鲁城镇消防救援站建设。加强小微企业安全管理,建立园区企业联盟,规范小微企业管理,形成园区内自我教育、管理、服务的工作机制。推进韧性城市建设,统筹做好防震减灾、防汛抗旱、极端天气应对等工作。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药品质量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

56.着力稳金融防风险。深化“金安工程”,加强重点企业流动性、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等领域动态监测,及时识别和主动防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一企一策”制定风险化解方案。有效治理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支持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牵头单位: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县法院、县财政局)

十、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57.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县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作用,统筹推进全县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各级党委、政府全面加强对先行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构建统分结合、权责明确、运转高效的协调推进体系。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完善政策,加强指导。

58.强化督导检查。构建监测、评估、督查、考核闭环工作链条,建立先行区建设统计评价体系、目标指标体系,加强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检查,用好用活督查考核结果,充分发挥好激励约束作用,对推动力度大、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依法依纪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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