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司法局文件
兰陵司发[2020]1号
兰陵县司法局关于提报2020年度县政府
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规范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提报2020年度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报计划范围
2020年拟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办法、规定、实施细则、规则等)应列入提报计划;根据相关规定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年,其中暂行、试行的规范性文件最长不超过2年,凡是已到期而县政府又未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应列入提报计划。
二、提报计划内容
文件名称、起草部门、指导思想、制定依据、主要内容、发布机关、提报时间(见附件)。
三、提报计划要求
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抓紧组织研究确定本部门2020年度拟制定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计划,如实填写计划表,于2020年2月7日前,加盖部门公章后报县司法局,由县司法局审核后,报县政府研究确定。凡未列入2020年度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原则上不予审查。
联系人:钱庆云 联系电话:5120556
附件:2020年度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表
兰陵县司法局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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