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下称《纲要》)及省有关规定和临沂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临府法发[2017]13号)有关要求,我县于2017年5月27日发布了兰陵县人民政府法制局《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工作的通知》(兰陵府法发[2017]3号),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见附件),征求各单位意见。

县政府(含县政府办公室)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未纳入本通知清理结果目录的,一律不得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请各单位认真对照清理结果,于7月19日下午5:00前,将征求意见稿报县政府法制局。逾期未报的单位,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钱庆云联系电话:5120556

附件: 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附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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