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临沂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临政发[2017]27号)有关要求,我县于2019年6月19日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0年5月12日就进一步推进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安排。目前,清理工作已初步完成。现将清理结果和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发布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7件(见附件1),继续实施的规范性文件13件(见附件2)。
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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