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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wjj2/2022-0000094
  • 发布机构 兰陵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饮水卫生检查
  • 发布日期 2022-03-03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2022年度兰陵县卫生健康局饮水卫生检查方案
2022年度兰陵县卫生健康局饮水卫生检查方案

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工程之一,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生活饮用水的安全保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饮用水供水单位监督检查工作。

一、工作目标

对全县集中供水单位监督覆盖率要达100%,加强二次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强化供水单位各项卫生安全措施落实、消除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

二、工作内容

对集中供水单位重点检查卫生许可证持有、水源防护、水质消毒、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情况,对二次供水单位重点检查设施防护及定期消毒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监督检查、抽样检验。各级按照本方案要求对辖区内相关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采样检测,监督覆盖率应达到100%。

(二)督导检查阶段。对前期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导各集中供水单位进行整改,加大督导和随机抽查力度,对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管理责任。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组织、管理、监督责任。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调度、督导,对于监管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力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

(二)明确工作目标,把准工作方向。要求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和农村设计日供水百吨以上水厂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坚持问题导向,以落实消毒措施为抓手,及时发现和消除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问题和隐患向主管部门通报机制,督促不达标水厂落实整改措施,切实保障供水水质的卫生安全。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违法案件。对存在卫生安全隐患的供水单位,要督促其限期整改,根据各供水单位的不同情况,指导供水单位因地制宜选择适当的方式进行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卫生。对于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查处,并将处罚结果向社会公示,以起到警示作用。

(四)加强部门合作,促进信息共享。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卫生安全问题,以及水质检测不合格的情况,要及时汇总整理,向供水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情况通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卫生安全隐患以及水质检测出现严重超标的,要立即向兰陵县人民政府汇报,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兰陵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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