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常态化管理期间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力度,依法纠正、查处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切实履行法律赋予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定不移地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承担的法定职责与义务,在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中实行依法管理,依法行政。
二、工作任务
1.加强传染病防治执法,确保完成重点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目标任务。
2.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监督制度,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力度,案件查处率达100%。
3.促进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的提高,提升传染病报告及时率和准确率。
4.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率达100%;督促医疗机构建立废弃物暂存设施,且符合标准要求,完善各项登记制度。
三、工作安排
1、预防接种单位专项检查
2、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专项检查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常态化管理,组织开展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专项检与双随机检查相结合。
3、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和消毒产品使用单位抽查。
四、工作内容及方法
(一)预防接种单位的卫生监督内容及方法:
1.接种单位和人员的资质情况;
2.接种单位疫苗公示、接种告知(询问)的情况;
3.疫苗的接收、购进、分发、供应、使用登记和报告情况;
4.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和报告情况;
5.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预防接种相关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情况。
(二)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1.疫情报告管理
应建立疫情报告管理组织,确定专门的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建立传染病防治相关的管理制度。有门诊日志和传染病疫情登记本,门诊日志和登记本的项目填写要完整。传染病疫情报告要及时、完整、准确。
2.预检分诊情况
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设置预检分诊点,分诊点设置要规范;要熟悉发热患者处置流程。
3.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
要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合理。建立医院感染管理各种制度并经常自查,医院消毒隔离措施落实要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一次性医疗用品购置、储存、发放、使用和回收要严格规范的进行登记,医院感染检测要按规定进行。
4.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制定本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点),分类规范收集医疗废物,交医疗废物中心集中处置,交接登记完整。医院污水、污物的管理要符合规范要求。
5.传染病防治宣传培训情况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都应设置传染病防治法宣传专栏。开展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法规、知识等有关培训,全年不少于1次。
(三)消毒产品管理情况
检查及抽查开展辖区内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及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及抽查,规范管理消毒产品,落实索证制度,打击违法违规宣传疗效和标注禁用物质等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依法加强监管。加强传染病防治的监管,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是落实传染病防治措施的重要手段。要从讲大局、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落实开展监督执法。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并按规定制作执法文书;要坚持热情服务,文明执法。
(二)明确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对辖区预防接种单位内医疗机构、消毒产品生产单位及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要督促单位进行整改;达到立案标准的要依法予以处罚,确保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按照检查要点全面细致地排查,不走过场,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对大案要案,要跟踪严查,加大传染病监督执法力度和处罚力度。
(三)广泛宣传,提升防治观念。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宣传作用,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跟踪报道整治行动情况,对违法行为及大案要案予以曝光。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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