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要求,我局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原则,有针对性地选取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的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科学确定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范围,统一编制公布我局清单,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今后,在办理1、信息公开2、水产苗种生产审批3、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4、水产苗种产地检疫5、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6、渔业船舶国籍登记7、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8、渔业船舶光船租赁登记时不再需要提供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证明,核查方式改为线上核查;在办理1、信息公开2、渔业船舶国籍登记3、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4、渔业船舶光船租赁登记时将对营业执照免于核查;在办理执业兽医资格认定时将对学历证明免于核查。
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有力举措,我局将根据行政事项的调整情况和告知承诺制推行情况,适时调整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经审核后按程序予以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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