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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gshj/2022-0000286
  • 发布机构 兰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价格监管
  • 发布日期 2022-06-29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市场监管局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计划和措施
兰陵县市场监管局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计划和措施

按照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临沂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全市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临市监价监函〔2022〕32号)要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教体局制定了并下发了《全县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并定于七月对兰陵域内学校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检查。

一、具体检查内容

检查时限为2020年以来全县各类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收费行为,重大问题可向前追溯。

(一)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扣等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导家长和学生的价格欺诈行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

(二)幼儿园自立项目、超标准收费;跨学期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在保教费外以特色班、实验班、兴趣班等特色教育名义另行收费;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等。

(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课后服务中自立项目收费、超

标准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并收费;通过代收费获取差价,截留、挪用、挤占课后服务收费资金;违规收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借读费、赞助费等。

(四)中小学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赞助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以家委会名义摊派收取资料、试卷、取暖、空调、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费用;强制或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资料;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教育APP或收取使用费;高中学校违规招收借读生并收取借读费等。

(五)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强制学生参加培训并收费;学费与培训费捆绑收费;以校企合作名义收取校企合作费、培训费、就业委托费等。

(六)各级各类学校向沿街商户或通信基站收取转供电电费时加收费用,不按照规定结算转供电电费等。

二、检查方式、对象和措施

采取分组分级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对辖区内教育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由于市局同时下发了幼儿园专项收费检查行动,所以此次收费检查需要和幼儿园专项检查同时进行,根据我县学校数量和抽查数量,由物价科、执法大队及相关辖区所分六组进行检查(每组2-3人)。

其中,中职学校全面检查(1家),全部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76家),幼儿园检查数量不少于5家、中小学等检查数量不少于5家,其他类别的教育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市市场监管局按比例进行抽查。

兰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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