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开展煤炭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兰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定于6月-9月对辖区内开展煤炭价格监督检查。
一、检查对象和内容:
以电煤为重点,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煤炭,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煤炭价格,或者成本虽有增加但煤炭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通过搭售、大幅度提高运输费用、收取其他不合理费用变相提高煤炭价格等行为。
二、检查时间和措施
充分认识做好煤炭价格监督检查对保障迎峰度夏、保障能源和电力安全、维护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作用,突出电煤重点,迅速组织精干力量开展检查,全方位、多角度挖掘线索,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集中监督检查为6月-9月,采取分组分级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着重检查今年以来的煤炭销售价格。由物价科、执法大队及相关辖区所分组进行检查。同时,把煤炭价格监管作为保障能源安全、服务能源保供大局的重点工作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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