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 索引号 lanlinggshj/2023-0000063
  • 发布机构 兰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价格监管
  • 发布日期 2023-03-17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关于规范磷酸奥司他韦等抗流感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关于规范磷酸奥司他韦等抗流感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兰陵县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近日,受气温影响流感高发,磷酸奥司他韦等抗流感药品需求量骤增,价格出现些许波动。为进一步规范抗流感相关药品的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我县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保质量、稳价格供应药品。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指导,依法合规经营,公平有序竞争,主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扛好社会责任,全力保障抗流感用药供应充足、质量安全、价格稳定,自觉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

二、杜绝囤积居奇、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行为。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不得串通或者以协议、口头约定等形式合谋涨价,操纵药品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生产、进货成本的信息,货源紧张或者市场需求激增的信息,其他经营者已经或者准备提价的信息,含有“即将全面提价”等紧迫性用语或者诱导性用语的信息,诱导其他经营者提高价格的信息;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药品;不得在销售药品过程中强制搭售商品,变相大幅度提高药品价格;不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情况下大幅度提高药品价格,或者出现销售药品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的行为。

三、严格落实明码标价,杜绝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依法明码标价,做到价签齐全、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不得以低价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以高价进行结算;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药品;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等。

本提醒告诫书发出后,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兰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畅通价格维权渠道,及时处置价格投诉举报,加大对抗流感用药品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



兰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