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经各级审核、村级公示,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3年秋季雨露计划项目补助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4日)。公告期间,如反映公告内容存在问题,请在公告期内兰陵县农业农村局(兰陵县乡村振兴局)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5211918 5211669
电子邮箱:llxfpbjrz@163.com
附件:兰陵县2023秋季雨露计划项目公告名单
兰陵县农业农村局(兰陵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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