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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经县级乡村振兴局组织专家论证评审通过,县乡村振兴局批准实施的兰陵县2021年度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9月4日)。
公告单位:兰陵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0539-5211918;12317
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县行政办公大楼1321室;llxfpbxmz@126.com
附件:兰陵县2021年度批准实施的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台账
兰陵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8月26日
附件【兰陵县2021年度批准实施的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台账.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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