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山东省乡村振兴局《山东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中项目实施管理关于项目变更的要求,加快2021年度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进度,根据省市乡村振兴部门关于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简化项目实施流程的通知要求,兰陵县乡村振兴局组织县级项目评审会议,采取合并项目入库和项目审批环节。
现将经县级乡村振兴局组织专家论证评审通过,县乡村振兴局批准实施的兰陵县2021年度新增兰陵镇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1月3日)。
公告单位:兰陵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0539-5211918;12317
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县行政办公大楼1321室;llxfpbxmz@126.com
附件:兰陵县2021年度新增兰陵镇批准实施的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台账
兰陵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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