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乡村振兴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和县委农业农村委员会成员单位代表共同审定,现将拟纳入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22年12月9日—2022年12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渠道反映。
监督电话:0539-5211918、12345热线
通讯地址或电子邮箱:兰陵县行政办公中心1321室、csxfpb@126.com
附件1:拟纳入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项目清单1
附件2:拟纳入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项目清单2
兰陵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2月9日
附件【附件2:拟纳入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项目清单2.xlsx】
附件【附件1:拟纳入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项目清单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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