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专家论证、县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审定,现将拟纳入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新增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23年4月13日—2023年4月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渠道反映。
监督电话:0539-5211918;12345热线
通讯地址或电子邮箱:县行政办公大楼1321室;llxfpbxmz@126.com
附件: 拟纳入 2023 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项目清单.xlsx
兰陵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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