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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nyj/2021-0000177
  • 发布机构 兰陵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资金申请指南
  • 发布日期 2021-03-29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2021年兰陵县“雁阵工程”奖补工作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2021年兰陵县“雁阵工程”奖补工作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根据中共兰陵县委、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归雁工程”“鸿雁工程”“雁阵工程”相关文件的通知》(兰陵发[2021]2号)中关于助力乡村振兴实施“雁阵工程”的意见要求,为及时有效落实奖补政策,制定了《兰陵县2021年“雁阵工程”奖补方案》,具体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报流程。

1、备案。“雁阵”项目实施主体在项目实施前向镇农业部门填报备案表,由乡镇初审后报县农业农村局等实施单位备案。所有“雁阵”项目必须先备案后享受奖补。备案后县农业农村局等实施单位将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考察、指导、服务等。

2、验收。第一步项目完工后,及时填报奖补申请报告,由乡镇初验,出具验收结果及申请书,报县农业农村局等实施单位申请财政奖补。第二步县农业农村局等实施单位根据申报书,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资料内容及基地现场等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第三步验收通过后,由实施单位申请财政验收评审(主要是对棚体占地面积、基地面积、基地建设费用等进行评审)。

3、拨款。评审机构出具评审报表后,由实施单位填报拨款申请报告进行奖补拨款。

二、注意事项。

1、“雁阵”项目实行实时备案、实时验收制度。即项目随时备案,完工后由乡镇初验并出具报告和申请报实施单位(以资料完善为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验收、财政评审。

2、规范建设、品牌创建等奖补。因取得证书时间无法确定,11月份集中进行申请、奖补。

3、严格按照申报材料目录上报资料,尤其土地承包(流转)合同必须规范。

4、本季小麦、露地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4月2日前直接报申请,无需备案;2020年已经备案没有验收或验收没通过的,4月2日前必须重新备案;其他需要奖补的项目建设前必须先备案后申请奖补。

奖补工作已经正式启动,有意向的项目可咨询镇政府农业部门,了解更多的细节要求,以便提前做好相关的申报准备。

联系人:刘维礼,联系电话1385393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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