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全体小麦种植户: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目前我县各乡镇(街道,下同)2023年度小麦面积统计核定工作已开始实施,为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现将我县2023年度小麦面积统计核定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原则和范围
(一)核定原则。2023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遵循准确、及时,公平、公正、公开和属地管理的原则。
(二)核定范围。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小麦种植面积为依据,补贴对象为全县各类种粮主体(含种粮农民和新型粮食经营主体)。2023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范围是2022年种植的小麦面积。
二、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办法与统计上报程序
(一)农民据实自报告折实面积。种粮农民(新型经营主体)将小麦折实种植面积上报到耕地所在的村委会,由村委会收集、汇总。为确保农民自报告面积这一基础工作准确、有效,包村干部和村委会应结合当地实际,指导农民认真申报。各乡镇要加强政策宣传,结合当地实际统筹考虑外出务工人员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规定时限,切实做到应报尽报,减少漏报现象。规定时限内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漏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种粮主体虚报面积的,经核实后要扣除虚报面积,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补贴资格。
(二)村初核。村委会负责对种粮主体申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核实,包括:申报人、地块位置、实际种植面积等,核实无误后,由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报送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下同)。
(三)严格执行两级公示。严格落实“两级公示”制度,公示责任主体为镇人民政府,由镇街到各村公示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7天;在镇人民政府驻地公示各村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7天。镇人民政府必须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数据核实无误后,各镇街将农户补贴信息录入齐鲁惠民“一本通”系统待县级部门核实完毕后进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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