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总体情况
1.项目总体概况
为进一步支持发展壮大农业优势产业,推进农村产业融合,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高效发展,充分激发内生动力,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引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夯实乡村振兴战略基础,扶持一批管理规范、运营良好、联农带农能力强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兰陵县引发了《兰陵县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兰陵农委办发〔2022〕23号),对各乡镇(街道)推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项目进行了现场查看和集中评审,对兰陵县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概算进行了批复(兰陵农委办字〔2022〕6 号),共确定22家合作社、家庭农场为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主体。
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规模及安排情况:兰陵县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提升项目资金总额68万元,涉及9家示范社、13家示范家庭农场,投资总额约183.05万元,财政补贴53.29万元,项目的补助方式为先建后补,项目申报主体须按照实际建设规模、建设任务和自筹资金能力据实确定投资规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备按照总投资金额的80%补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物联网、水肥一体化设备按照总投资金额的50%补助,合作社最高不超过4万元,家庭农场最高不超过3万元;购置生产经营所需高效智能生产设备及农产品加工、保鲜、冷藏、烘干、包装设备按照总投资金额的30%补助,合作社最高不超过4万元,家庭农场最高不超过3万元。原则上单个合作社补贴资金最高不超过5万元,单个家庭农场不超过4万元。
任务目标情况
项目绩效目标数为支持县级以上示范社4家以上,支持县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12家以上。
二、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县委农办下发了关于印发《兰陵县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通过对各乡镇(街道)推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项目进行了现场查看和集中评审,对兰陵县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概算进行了批复,项目完成后由乡镇(街道)进行初验,县级验收,验收合格后拨付补贴资金。
三、项目产出成效情况
(一)项目资金拨付情况
项目资金总额68万元,奖补资金53.29万元,22个主体正在实施中,实施完成后,验收合格报财政局拨付资金。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项目批复支持县级以上示范社9家,支持县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12家,项目实际完成数大于绩效目标数。
(2)项目完成质量。项目方案制定科学,严格按照方案实施,达到预期目标。
(3)项目实施进度。22个主体提升项目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4)项目成本节约情况。项目预算较明细,实施过程本着节约成本、反对浪费的原则。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提升项目完成后,主体的生产条件得到改善,有效地提高了生产效率,经济收益增加。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提高了资源利用率,增加了主体的经济收益,有利于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示范带动作用。
(3)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项目的实施可持续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示范带动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过对新型经营主体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满意度达标。
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各主体项目正在实施中,大于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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