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范围是什么?

答:凡具有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具体的缴费标准是什么?

答:个人缴费标准为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人员的最低选择。

三、采取的缴费方式有哪些?

答:已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小程序、支付宝等直接缴纳,也可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到银行柜台缴费,或者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缴费。目前开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业务的银行有: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商银行(村级农金通网点)、邮储银行、临商银行。

四、在开展入户调查方面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县里将上级部门下发的养老保险未参保人员信息,通过筛查比对后已下发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要逐一核实未参保人员基础身份信息、工作单位信息及未参保原因,明确应参加的养老保险险种。开展入户调查是促进参保的重要手段,各乡镇(街道)要坚持入户调查常态化工作机制,把入户调查同摸清情况、宣传政策、动员参保、为民服务结合起来。对新增未参保人员,入户调查要及时,对存量未参保人员,要通过开展“回头看”,促进其尽早参保缴费,确保新增参保缴费任务圆满完成。

五、在加强宣传引导方面有什么保障措施?

答: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牵动千家万户,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集中性宣传与常态性宣传相结合。扩大宣传工作覆盖面,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充分利用广播、微信、手机APP、短信推送、电话沟通等多种宣传形式,对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办事流程等进行宣传,营造全民参保的良好氛围,引导群众参保、续保,确保征缴工作圆满完成。

六、在保障重残人权益方面有什么保障措施?

答:各乡镇(街道)要加强沟通协调,托清持证重度残疾人底子,按照经办规程严格把关,认真核查是否符合代缴保费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对符合条件的要组织及时参保,及时申报,及时享受优惠扶持政策。对符合提前领取条件的要通知到本人,征求其领取意见,有意愿的要及时办理提前领取养老金手续。

七、在做好资格认证上有什么要求?

答:各乡镇(街道)在集中征缴工作的同时,做好居民养老保险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各村(居)对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要进行张榜公示,并留存公示照片;对本年度未参加认证人员逐一落实原因,对未能通过手机APP认证的人员,要上报手工集中认证材料,包村干部、村居两委成员签字并加盖村公章后上报乡镇人社所,对死亡冒领、重复领取、服刑期间领取养老待遇的要及时进行清理核查,坚决追回冒领、重复领取、违规领取的养老金。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待遇的按规定给予处理处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