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残疾严重损害个人健康、家庭幸福,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第二次抽样调查显示兰陵县有残疾人近6.2万,目前全县持证残疾人3.8万,残疾人口基数大,做好残疾预防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十三五”期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残疾预防工作要求,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残疾预防工作格局,残疾预防服务网络逐步健全。为继续做好我县新一期残疾预防行动,县政府残工委办公室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1〕5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11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临政办发〔2022〕10号)、《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陵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兰陵政字〔2022〕17号),结合兰陵县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行动计划》起草工作,并广泛征求了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形成了本《行动计划》。

二、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

《行动计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政府主导、联防联控,人人尽责、共建共享,系统推进、早期干预原则,提出到2025年,残疾预防政策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公众残疾预防素养显著提高,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主要致残因素得到有效防控,残疾康复服务状况持续改善,各项任务全面落实,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更多保障。

(一)开展普及残疾预防知识行动。建立残疾预防专业队伍,加强重点人群残疾预防知识普及,提升公众残疾预防技能。

(二)开展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行动。加强婚前、孕前保健,做好产前筛查、诊断,加强儿童残疾早期筛查和干预。

(三)开展疾病致残防控行动。加强慢性病致残、传染病及地方病致残、职业病致残防控,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和精神疾病防治。

(四)开展伤害致残防控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道路交通和运输安全管理、工伤预防、儿童伤害和老年人跌倒致残防控,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饮用水安全和加强空气、噪声污染治理。

(五)促进康复医护服务。加强和完善康复医疗与长期照护服务,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与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

三、组织保障

《行动计划》明确县级建立残疾预防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作用,统筹实施行动计划。《行动计划》强调完善残疾预防保障体系,加强残疾预防政策建设,健全基层残疾预防服务网络。加强残疾预防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开展残疾预防科技攻关和示范应用,以新技术、新经验强化残疾预防技术支撑。《行动计划》要求持续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做好宣传解读,为推进实施营造良好氛围,有效保障残疾预防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四、工作亮点

(一)遵循系统观念。强调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系统推进的工作原则。县级建立残疾预防工作协调小组,凝聚工作合力;成立残疾预防专家咨询委员会,承担残疾预防咨询、评估、宣教等职能。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号召人人尽责、共建共享;针对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主要致残因素做好重点干预,着力推进关口前移、早期干预。

(二)彰显兰陵特色。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紧密结合我县实际,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例如,要求“加强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业务培训,提升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签约服务能力”;开展“完善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建设,做好重点行业职业健康管理,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升职业健康工作水平。预防尘肺病、职业中毒、噪声等致残”;提出“实施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规范化提升建设工程,规范提升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充分发挥‘如康家园’社区康复功能,加强农村及偏远地区社区康复服务平台建设”。

(三)优化目标设定。充分考虑我县残疾预防工作定位和现有基础,对《临沂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中的残疾预防知识普及率、婚前医学检查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产前筛查率、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基本康复服务率等25项关键指标进行全面贯彻落实,推动我县残疾预防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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