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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a111/2019-0000318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
  • 公开目录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发布日期 2019-05-09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9年度兰陵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9年度兰陵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单位、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等有关要求,在各单位上报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基础上,经相关部门初审,县政府研究同意,编制形成《2019年度兰陵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按照时序进度会同有关单位,及时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重大行政决策草案起草工作。

二、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未经上述程序的,不得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经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审议通过后以县政府或县府办的名义发文公布。

四、各承办单位要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论证工作节点管理、流程控制、规范运行。

五、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六、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做好县级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的业务指导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七、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

八、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县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由决策承办部门征求县政府分管负责人意见并报县府办等部门审查通过后,提请县政府对决策目录调整情况进行公布。


附件:2019年度兰陵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7日

附件【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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