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编制了《兰陵县人民政府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
各承办单位要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规、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县司法局要加强对决策草案的合法性审查,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县政府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决定后,要依法依规及时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县政府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兰陵县人民政府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7日
附件
县政府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兰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
2、兰陵县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19-2035)
3、兰陵县朝阳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4、兰陵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5、兰陵县军人公墓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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