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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00445754-14/2024-00118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
  • 发布日期 2023-02-06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2023年度兰陵县养老机构一次性运营补助公示
2023年度兰陵县养老机构一次性运营补助公示

根据《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发放养老机构一次性运营补助的通知》(鲁民函〔2023〕4号)文件要求,为疫情防控期间正常运营的公办养老机构和依法登记备案的民办、委托运营的养老机构发放一次性运营补助,补助资金由省级财政通过2023年养老服务发展奖补资金统筹安排。我县有10家养老机构符合发放条件。

补助标准以2023年1月10日实际在院老年人数为基数,分别按照能力完好老年人100元/人、轻度中度失能老年人200元/人、重度失能老年人400元/人。经审核,全县10家养老机构有能力完好老年人347人,轻度中度失能老年人371人,重度失能老年人317人,共发放运营补助资金23.57万元。

现决定对本次补助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县民政局反映。

联系电话:0539-5977128


序号

机构名称

补助人数

补助金额/万元

完全自理

轻度中度失能

重度失能

1

兰陵县康华社会养老护理服务中心

30

60

120

6.3

2

兰陵县长城中心敬老院

58

40

7

1.66

3

兰陵县仁和养老护理中心

29

54

39

2.93

4

兰陵县颐年养老服务中心

19

44

42

2.75

5

山东慧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78

93

87

6.12

6

兰陵县长城老年医养护理院

34

13

6

0.84

7

兰陵镇敬老院

31

7

2

0.53

8

向城镇敬老院

28

42

13

1.64

9

新兴镇敬老院

25

8

0

0.41

10

南桥镇敬老院

15

10

1

0.39

合计

347

371

317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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