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民〔2021〕21号)文件精神,对于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项目,其土地、建设、房产手续齐全,床位不少于20张且符合《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认定》(DB37/T3587-2019)、《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 144-2010)、《护理院基本标准(2011版)》等标准规范,依法取得卫生健康部门的执业许可或备案证明,配备相应的医生、护士和护理人员,项目建成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同时依法办理法人登记并在当地民政部门备案,可申请省级护理型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
兰陵县宏爱养老护理中心由兰陵宏爱医院投资建设,2023年5月,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经审查核查、实地考察、项目评审,该中心基建手续齐全,依法取得了卫生健康部门的执业许可和行政审批部门的法人登记证书,具备养老机构备案资质,符合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资助条件。该项目核定护理型床位291张,按照1.1万元/张补助标准,可资助省级护理型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320.1万元。
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县民政局反映。
联系电话:0539-5977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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